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3月。廖瑞祥攝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在「雙霸吳」案中偽造名冊,和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同遭羈押、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移審庭,初、姚一肩扛罪,黃呂卻全卸責。檢方拿出初、姚的筆錄,佐證兩人的上級「就是黃呂」,痛斥供詞都在護航,檢方更當庭舉賴苡任證述「黃呂曾回應,提議人名單全由北市黨部負責」洗臉黃呂,強調她早知用非法方式完成名單。檢辯激烈交鋒,最終檢方大獲全勝,北院裁定3人全收押禁見。
初文卿認罪:黨員名冊是姚富文下載的北院今天下午開庭,先上場的初文卿一開頭就承認偽造文書及違反個資法,初文卿表示,他確實有協助連署書整理、蓋印,他承認,志工拿來大量抄錄的提議人名冊源頭「黨員名冊」,是姚富文下載的,他的電腦沒有下載權限。
法官問他,到底是誰決定要抄寫這些名冊?初文卿含糊其辭的說,沒有特別討論,因為時間很趕,抄寫是唯一的解決方式。法官狐疑地說,「總要有一個人(或多個人)約大家做這件事吧?」初文卿說,沒特別由誰指示,他和姚富文討論後決定就是趕快去抄寫,執行完這個工作。公訴檢察官則認為,初文卿在偵訊時,對於今年2/5他有沒有和黃呂錦茹、姚富文開會,以及黃呂錦茹是否指示相關罷免案的提議人名冊如何整理和造冊,說法一直「避重就輕」,本案主導者黃呂錦茹否認犯罪,初文卿和她有上下屬關係,初文卿對於犯意、犯行和決策過程都有所保留,他就黃呂錦茹的部分顯然可能串證,有必要羈押。
國民黨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被北院裁定羈押禁見3月。廖瑞祥攝
姚富文曝犯案動機「綠營先偷跑」而其後登場的姚富文也認罪,他說,當時有委託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找志工抄寫提議人名冊。法官問他,抄襲的來源是什麼?姚富文說,當時他先從中央黨部的資料庫下載黨員名冊,提供志工抄寫。
他激動地說,當時為什麼要抄?就是因為綠營要罷免國民黨立委,卻在就任未滿一年就偷跑,中選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綠營這種違法行為,雙方立足點不公平。他認為,要法定連署,又要趕在新法施行前,可能來不及,才選擇用這種方式讓連署人名冊可以先送中選會,同時,又可以讓藍營罷團持續在街頭連署,這些街頭連署的名冊就拿來作為補件之用。法官逼問他「到底是誰決定的?」姚富文說,這是他和初文卿共同決定的。法官再問他「你們做決定前,有沒有和任何長官或黨部高層討論?」姚富文沒有往上咬,而是堅稱,「就是我們兩個的決定」。
檢察官則痛斥,姚富文的陳述指向中選會放縱、指稱綠營罷免違法,他把不相干的個案合理化成犯罪動機,誠屬不該,姚富文和初文卿、黃呂錦茹也是上下屬關係,姚富文的供述也是避重就輕,他的說法和初文卿及其他共同被告不同,包括抄寫名冊決議是否在今年2/5形成,姚富文都含糊其詞,還把抄寫原因胡亂張冠李戴成「綠營偷跑」。
檢方也斥責,姚富文在應訊時對於重要案件一概聲稱「忘記了」,唯獨只記得把原因歸咎於綠營,似乎想把自身犯行形塑成「政治迫害」,心思動機都不純正,甚至有維護共同被告黃呂錦茹的可能,因此建議續押。國民黨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被北院裁定羈押禁見3月。廖瑞祥攝
黃呂錦茹不認罪全推給下屬最後登場的黃呂錦茹則全交由律師答辯。律師表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隸屬於中央黨部,是由有給職的專職黨工系統在主導操作,主委黃呂錦茹是無給職,她和專職黨工間沒有檢方指控的「上下隸屬」或「層層節制」的關係,黃呂錦茹在黨部負責社會關係和社團人脈網路的建立和推動,有關本案的罷免事務和庶務環節,根本不是她的處理範圍。
律師也強調,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和實際上有出入,黃呂並非主導者,她在今年2/5曾經和初文卿、姚富文討論,但重點是怎麼處理領銜人資格不符的問題,以及以後怎麼推動二階段連署,黃呂錦茹當時想著可以補正適格的領銜人名冊,認為可以把原本的提議人名冊「重新謄製」到新的提議人名冊。
律師主張,黃呂沒有指示兩人抄錄黨員名單去作出新的提議人名冊,黃呂是在罷免案送件當時或之後,才曉得來源是黨員名冊,但因為送件期限逼近,恐怕沒辦法再用其他方法徵求罷免提議,所以她只是犯了沒有防範或制止的問題,充其量只是「未必故意」,絕對不是犯罪主謀。法官問黃呂錦茹,用原來的提議人名冊重新填寫在新的名冊,到底是什麼意思?黃呂錦茹表示,她雖然是主委,但她也是志工,當時處理名冊的部分都是專職黨工初文卿和姚富文去處理的。法官持續追問,「領銜人都換了,要怎麼處理?」黃呂錦茹表示,都由「他們」去決定怎麼做。
法官問她「縱使有授意或參與討論,你是不是只認知到,可能是把原本準備的提議人名冊謄到新的提議人名冊,而不是直接用黨員名冊去填的?」黃呂錦茹趕忙承認。法官繼續問她「依照你的認知,當下只是在討論更換領銜人及處理新的提議人名單,那今年2/5開會有什麼結論嗎?」
黃呂錦茹表示,大家那時都想要有份新的名單出來,因為期限關係,黨中央有黨中央的考量,大家只是希望能在最早的時間裡,把提議人名單送達給中選會,至於怎麼樣有新名單,都是初文卿和姚富文去討論的。
檢方認為,初文卿、姚富文的供詞都在維護黃呂錦茹。資料照
黃呂知不知情?檢拿賴苡任證詞洗臉檢察官則強調,若攤開黃呂錦茹在調查局或偵查中的筆錄,她對於罷免案的重要流程、包括四騎士的成立、何時知道領銜人資格不符、2/5的決議事項、為什麼用抄寫的方式完成提議人名冊以及明明在市黨部看到眾多志工在工作(抄寫名冊)等情形,黃呂錦茹不是回答「不記得」,就是強調「與自己無關」或者直接表示「是其他被告做的」,供述和其他人明顯不符。
檢方痛斥,黃呂錦茹委託律師答辯的方式,改稱「只是決定要有新的提議人名冊,充其量是未必故意」,但其實她早在2/5開會時就意識到「必須謄寫新的提議人名冊」。當時「罷吳四騎士」劉思吟送出的吳沛憶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根本還放在中選會沒有領回,時間這麼緊迫,如何在合法的時間內「重謄一份」?檢方強調,黃呂錦茹不是「未必故意」,她是直接參與這樣的謀議。
檢方緊接著秀出賴苡任的證詞,強調賴苡任偵訊時很明確的表示,黃呂錦茹曾經回應他「提議人名冊會由台北市黨部負責」,這個說法也呼應黃呂錦茹一開始就知道要用非法的方式,完成新的提議人名冊。檢方反擊說,黃呂錦茹一直強調,她和初文卿沒有上下隸屬關係,但初文卿和姚富文的筆錄都說「上級就是黃呂錦茹」,同案被告(包括被起訴、緩起訴或不起訴的被告)不是對政治有興趣的新鮮人,就是視黃呂錦茹為政治前輩,黃呂對他們而言「有實質影響力」,而黃呂一直把罪責推給其他人,串證嫌疑非常明顯。檢方表示,黃呂今天改口說,提議人名冊是拿舊版的提議人名單「重謄」,但2/5開會時,同案被告劉思吟提出給中選會的舊版名冊根本還沒有拿回來,黃呂沒有名單可供「重謄」,黃呂對這一點完全沒有解釋;此外,「雙霸吳」的提議人名冊,和國民黨的中正萬華區、士林北投區黨員名單及吳思瑤上屆的罷免提議人名冊「高度重疊」達九成以上,連錯誤之處都高度相似,因此,黃呂錦茹今天改口顯然是「臨訟杜撰」,她就是本案的主導者。檢方表示,黃呂在國民黨地位很高,黃呂錦茹、初文卿和姚富文無法肯定以後是否解除黨職或不在國民黨工作,黃女是上級關係,仍有高度影響同案被告供詞的可能性,因此有羈押原因和必要。
檢方拿賴苡任的證詞洗臉黃呂錦茹。資料照。廖瑞祥攝
律師曝黃呂「要辭職」不會串證黃呂錦茹的律師則強調,黃呂當時認知是北市黨部存有劉思吟送中選會的提議人名冊影本,並不是檢察官稱的「黨部沒有提議人名冊可以用於謄錄」,今天再開庭前就對律師表示,她願意承擔一切的政治責任,就檢方指控的罪名也不再爭執,只是檢方起訴的事實和真正的事實有出入,因此無法完全認罪。律師也表示,黃呂表示願意辭任北市黨部主委,她之前就多次表達解任意願,部會有利用職務優勢進行勾串的可能性。
律師也強調,黃呂錦茹涉及的罪名是最重本刑5年的罪名,本案的人證和偵訊筆錄已經都製作完畢,沒有串證必要,況且《刑法》偽證罪及教唆偽證,都是最重本刑7年的罪名,黃呂錦茹不可能為了規避本案犯罪,而觸犯更重的偽證罪名。加上她曾表示交保出去以後會養病,不會再擔任主委,也沒串證問題。
檢辯今天在法庭上激烈交鋒兩小時,而被告及律師團的說法並未說服法院,北院最終仍裁定3人羈押禁見3個月。全案可抗告。
檢方強調,劉思吟的提議連署書在中選會,不可能有黃呂錦茹主張的「重謄」。資料照。呂志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