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立院違反憲法規定要求行政院編列違憲預算。資料照片行政院提供
在野黨指稱行政院未依立法院所定法案編列預算,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8/26)日表示,行政院與立法院都是憲政機關,都有守護《憲法》的義務;當立法院重蹈35年前的覆轍,違反《憲法》規定要求行政院編列違憲預算時,行政院自然有守護《憲法》的義務。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依照《憲法》有預算編列權與執行權,在《憲法》賦予的權限範圍內,亦有預算編列與執行上衡量與審酌的權力,以追求合憲秩序的最佳實現。因此,對於有明顯違憲疑慮的法律,自應以《憲法》為最上位基礎,追求法律之執行結果能不違憲的目標。
李慧芝說,目前因為行政院已就相關有明顯違憲法案聲請暫時處分,並循35年前的前例聲請釋憲,所以擬定暫待憲法法庭裁決後再予編列預算的方式,面對相關法案,以避免憲政秩序遭到不可回復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