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滑梯。示意照非事發地。取自Pexels
高雄市鳳山一處兒童遊戲區成為「活春宮」場地。72歲蔡姓老翁和67歲黃姓阿婆在溜滑梯下方打野炮,一名家長帶小孩前往玩耍時目睹嚇壞,急忙報警處理。法院審理,蔡男否認性行為,稱黃女跑進溜滑梯跟她說話要錢;法官不信,8月依公然猥褻罪判拘40天,得易科罰金。而黃女近日也被判處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
這起阿公、阿嬤溜滑梯活春宮發生在去(2024)年8月24日下午15時許,地點在高雄市鳳山體育館停車場2號出口旁兒童遊戲區。目擊者指證,蔡翁撫摸黃姓阿婆下體,且褪褲,裸露性器官,欲進行性交等公然猥褻行為。
證人梁姓媽媽表示,帶小孩到遊戲區,發現一對男女在兒童溜滑梯下方進行性行為,事後她看到該名男子拿錢給與他性行為的女子,兩人沒有穿褲子,阿公躺在下面,阿嬤坐在上面,因為現場是兒童遊戲區,她當下就打110報案,當時有拍照交給到場處理的員警。
蔡翁辯稱,因為小孩在玩,他才躺到溜滑梯裡面,黃姓阿婆走進來跟他要錢,他沒有給她錢,也沒有要跟她性交易,他只有拿食物給阿婆吃而已。不過,黃姓阿婆證實對方欲進行性交。
法官審酌蔡翁知悉遊戲區為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見的場所,仍與阿嬤在下午時分,在遊戲區溜滑梯下方裸露性器官並發生猥褻行為,使在場之人目睹,影響社會風氣,所為實屬不該。兼衡蔡翁的犯罪手段、情節,否認犯行等一切情況,依公然猥褻罪判拘40天,得易科罰金。黃姓阿婆近日也被判處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