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赴懲戒法院開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監察院認定,前原能會(改制成核能安全委員會)主委謝曉星,在2016年5月到2023年1月擔任主委期間,涉嫌濫用權勢飆罵下屬,且他以性別刻板印象,要求辦公室秘書全都要挑年輕女性等,將他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今天認證他確實涉及職場霸凌、性別歧視及騷擾女性等3大違失,合議庭考量他因細故霸凌同事,涉犯情節不輕,加上迄今否認違失,決議罰款6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曉星自2016年5月20日到2023年1月11日間擔任原能會(於2023年9月27日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主委,卻遭部屬指控三大違失。
一、多次言行失控飆罵下屬他情緒失控的具體案例,包括他曾在原能會2020年10月在台北市華山文創園區舉辦科普展時,他因細故公開斥責主任秘書,還質問機要秘書「妳是我的秘書?還是他的秘書?」2021年11月間,國會聯絡組主任剛做完白內障手術,就到立法院處理到蘭嶼履勘核廢料事宜,謝曉星認為觀感不佳,竟罵該主管「他媽的」。
2022年1月28日,謝曉星認為國會聯絡組女性人員沒有依照他的指示,前一天向他面報請假,因此暴怒並責罵其他部屬,造成其他人的心理壓力。同年8/12,謝曉星在原能會舉行主管共識營,不滿人事主管將他的房間升等,當眾斥責人事主管及主秘,導致人事主管落淚。
更詭異的是,謝曉星在2020年起要求秘書中午陪他用餐,秘書不敢拒絕,連在新冠肺炎三級警戒期間,他都要求秘書和他共餐,損害部屬午休權益及惡化職場環境。
二、做出「性別」歧視行為謝曉星認為機要秘書代表原能會門面,他考量男性較陽剛,女性較為細膩,因此只進用年輕女性當辦公室秘書,謝曉星屢屢在面試時詢問求職者的星座、血型或婚嫁計畫等隱私事項;他也規定國會聯絡組同仁在請假時,男性部屬只需用通訊軟體告知請假,但女性部屬卻必須事先向他當面報告。
三、基於權勢對女性部屬騷擾謝曉星多次在與女部屬談話時,過於靠近或觸碰,有女部屬還因此嚇得退一步自保;他也曾在靠近女部屬時脫口「人說臺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及持續盯視或上下打量女部屬,導致對方感覺噁心不適、壓力;他在和辦公室秘書相處時,也會評論秘書的身材或衣著,他也曾於原能會新進員工訓練時,以不符當時場合的「好像少女」詞語,形容其中一名女性主管。
懲戒法院認為,審酌行政院專案調查小組及監察院移送證據,認定他確實構成職場霸凌、性別歧視及對女性部屬為騷擾等違失,違反《公務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另違反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的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行為之規定。
合議庭認為,謝曉星身為政務官,位尊勢重,應為民表率,卻基於性別刻板印象,言行輕率,濫用權力地位,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應該予以懲戒。合議庭認為,他多次細故霸凌及騷擾部屬之情節程度非輕,而事後始終否認違失,判他罰款60萬。全案得上訴。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法官張祺祥、受命法官黃麟倫、陪席法官周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