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台南地檢署提供
前台鹽董事長、前民進黨立委陳啟昱涉嫌掏空台鹽綠能超過3億元,遭檢方起訴求刑12年,延押期即將在9/26屆滿,台南地院裁定陳啟昱600萬元、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實際負責人蘇俊仁各400萬元交保,均須電子監控、限制住居。台南地檢署認為3人不宜交保,今天提起抗告。
南檢指出,陳啟昱等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等,由於涉犯罪名為7年以上重罪,3人犯罪嫌疑重大,也涉嫌湮滅、偽造、變造證據,目前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因此不予以羈押,顯然難以進行後續的審判和執行。檢方不服法院裁定3人交保停止羈押,因此提起抗告。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駿逸說明陳啟昱抗告案。侯柏青翻攝。
檢方查出,陳啟昱和蘇坤煌於2016年到2017年間擔任台鹽董事長及綠能辦公室執行長,卻逕自在2017年3月主導通過台鹽轉投資成立台鹽綠能的議案,利用台鹽綠能子公司進行利益輸送。
陳啟昱和蘇坤煌等人與鴻暉負責人蘇俊仁等廠商達成土地開發服務費用分潤的協議,不當運用對台鹽綠能營運、財務等決策之實質控制權,在2017年到2021年間,唆使前台綠副總經理郭政瑋違反台綠請購、採購規範,未將交易核轉到台鹽母公司會計稽核監督,逕自將電業投資商委託台鹽綠能土地開發服務承攬案,媒合他們和鴻暉、晁暘及偉珵等公司簽立土地開發服務契約,把台鹽綠能可以拿到的合理利潤截留在鴻暉、晁暘等公司。
這些公司再依照先前的約定,把利潤直接分給陳啟昱、蘇坤煌等人,導致台鹽、台綠蒙受3億元損失。
檢調去年對此案發動搜索約談,詎料陳啓昱一度失聯20多天,檢方一度發布通緝,後來陳啟昱在律師陪同下投案,自2024年11月25日晚間遭收押迄今。檢方將陳啟昱、蘇坤煌、郭政瑋、蘇俊仁及戴妤倩依《證交法》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等罪名起訴,對陳啟昱求刑12年、蘇坤煌10年。
合議庭認為,辯方聲請、在偵查中沒有到庭證述的證人,幾乎都已經到法院交互詰問完畢,偵查中已到案的證人,法院也陸續傳喚作證,加上3人涉案的犯罪相關書證,幾乎都已經獲得保全。3人雖然仍有羈押原因,但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陳啟昱600萬、蘇坤煌及蘇俊仁各400萬交保。
合議庭並命3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禁止聯繫或騷擾證人,另下令陳啟昱每天早上8點到9點間、晚上9點到10點間,都必須在住居地拍照回傳科控中心辦理報到,其他兩人則在晚上9點到10點拍照回傳即可。合議庭也裁定,3人如果無法完成交保,則從9/27起延押2月。
不過,南檢今天不服法院裁定,大動作宣布提起抗告,陳啟昱是否能返家過中秋節,仍待台南高分院做最終決定。
台南地院庭長馮君傑說明陳啟昱交保裁定。侯柏青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