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區間車。示意圖。翻攝台鐵臉書
交通部為全面提升鐵道運輸安全,近日預告修正《鐵路法》,針對民眾於月台、列車及車站常見的危險行為增訂罰則。其中包括 跨越月台黃色警戒線、在月台嬉戲追逐、電扶梯逆向奔跑、妨礙車門或月台門關閉、逃票 等行為,未來皆可處 1,500 至 7,500 元 罰鍰;若經勸導仍不改善,更可「加倍處罰」。
台鐵、高鐵近年皆出現落軌等意外,現行法規雖可處罰「入侵軌道」,卻對跨越月台黃線無法可罰。此次修法特別補上漏洞,跨越月台黃色警戒線罰1500~7500元,月台嬉戲、追逐,不聽勸阻者同樣罰1500~7500元;電扶梯逆向行走、奔跑可開罰1500~7500元。
未來乘客若搭乘台鐵、高鐵等鐵路機構列車,有下列行為者,也將面臨 最高 7,500 元 罰鍰,包括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擅自開啟車門、未依驗票方式出入閘門(包含逃票),以及在車廂或站區擅自設攤、搭棚架、擺筵席,或是非乘車目的長時間逗留站區造成阻礙;未依規定攜帶動物、破壞設備等行為。
此外,若在列車行駛中攀附、跳車,或經勸導仍不改善,依法可加倍裁罰。修法亦新增關鍵條文,若鐵路列車駕駛施用毒品,交通部鐵道局可直接廢止其駕駛執照,以確保行車與乘客安全。
針對部分地區私設平交道的情況,修法也加重罰鍰,現行罰則原為1000~5000元,修正後變成3萬~15萬元,並責令拆除。調整理由包括貨幣換算與現行經濟環境變動。
鐵道局說明,《鐵路法》修正草案自12月5日起預告60天,期間將蒐集各界意見,邀集學者專家審查後,送行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正式上路時間將視立法進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