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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旬林劉龍子中華民國第55位赦免 5任總統他特赦最多人!名單一次看

    2026-02-12 16:31 / 作者 即時中心
    照片是悶死癱兒的8旬劉婦坐輪椅出庭,她當時在法庭上憶起兒子不斷哭泣。資料照。侯柏青攝
    八旬婦人林劉龍子長期照顧腦性麻痺兒50多年,晚年又因病倒下,在長照體系未能即時承接的縫隙,將1萬元紅包塞嘴後悶殺兒子,法官在判決書建請總統特赦,總統賴清德2月12日批示同意特赦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第55位赦免人。《太報》整理中華民國史上共有五位總統執行特赦,赦免那些人?以及相關案情,讓讀者掌握。

    何謂特赦?是指以行政權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刑罰,通常由國家元首行使。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總統得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並依據《赦免法》執行之。

    特赦名單
    ■蔡興
    1961年10月30日,總統蔣中正特赦過失犯罪的蔡興,蔡興從事敵後工作獲有戰功。

    ■彭明敏
    1965年11月3日,總統蔣中正特赦彭明敏。彭明敏是政治犯。

    ■美麗島事件
    1990年5月20日,總統李登輝特赦美麗島事件27人,包括黃信介、呂秀蓮、陳菊、許信良等人;旨在促進政治和諧,並對部分人士採取「罪刑無效」方式,使其恢復參政權。

    ■2000年12月10日,總統陳水扁特赦因宗教而拒服兵役等19人、工運曾茂興、蘇炳坤。
    (一)拒服兵役宗教良心犯:黃嘉明等19人均為「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基於信仰教義要求放棄學習戰事,服役後拒穿軍服,也拒絕接受軍事訓練,以致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分別判刑確定,入監執行。

    (二)曾茂興公共危險案:曾是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榮譽會長,為喚起輿論重視勞工權益及聯福製衣股份有限公司擅自關廠,未依法發給資遣費、退休金,致使為數眾多之勞工及其家眷頓失生計,也為促請政府相關單位儘速介入處理,而帶領該公司員工在鐵路平交道拉布條、靜坐、俯臥鐵軌阻斷火車通行,危及公共安全。

    (三)蘇炳坤強盜案:蘇炳坤一案監察院、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立法委員、檢察界均認本件判決確有爭議,本案曾經聲請再審四次、提起非常上訴四次均遭法院駁回,其司法體系內之法律救濟程序已窮,惟審酌該案判決有罪之證據僅憑共同被告郭中雄前後矛盾之供述及自白,尚乏其他確切證據證明蘇炳坤有本件犯行。

    ■楊儒門
    2007年6月21日,總統陳水扁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2003年底至2004年,台灣共發生17起在公共場所放置爆裂物的事件,由於每個爆裂物上都有「反對進口稻米」、「政府要照顧人民」等紙條,也曾投書媒體說明訴求,主事者被媒體封為「白米炸彈客」。來自彰化二林的青年楊儒門在2004年11月底自首,台北地院二審判處楊儒門5年10個月有期徒刑。楊儒門於2006年2月17日入獄服刑。

    ■王光祿
    2021年5月20日,總統蔡英文特赦布農族原住民獵人王光祿。王光祿是在2013年因使用土造長槍獵捕野生動物,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刑,經最高法院於2015年11月3日駁回上訴確定;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時認適用法規有違憲疑義,向司法院聲請解釋。

    ■韓豫平、張淯森
    2022年4月22日,總統蔡英文特赦中華民國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與侍從士張淯森。兩人當時因為漢光演習加菜金核銷餐費2880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之罪刑,分別遭處4年6個月、1年徒刑。

    ■林劉龍子
    2026年2月12日,總統賴清德特赦因不堪長期照顧重擔而弒子之八旬婦人林劉龍子。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50年。2023年間,其本人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206年1月16日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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