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多起扣留個人證件並囚禁虐待的「洗錢囚虐犯罪」案件。取自Unsplash
監察院今(11/6)日發布「台版柬埔寨/青埔寨」案調查報告,監察委員葉大華與紀惠容促請行政院應督導所屬機關就「假求職、真詐騙」集團扣留個人證件並囚禁虐待的「洗錢囚虐犯罪」案件,檢討改進並落實及研提有效防制方法,以維護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調查報告指出該類案件並非單一偶發之個案,受害者經由社群網站或手機簡訊等徵才訊息,遭詐騙集團先以高薪條件誘騙其提供金融帳戶,也就是人頭帳戶,待民眾抵達指定地點後旋即被扣留個人證件與存摺,並受到囚禁及虐待,甚至有人不幸遭到棄屍。
監委們指明,本案發生之初,警方受理報案時因無法取得被害人帳戶異常交易資料,僅列為失蹤人口協尋,錯失第一時間以刑案偵辦的救援先機;如今金管會與警政署已協調建立查詢作業,警政署並將警示帳戶之失蹤人口列為重大刑案,但仍未建立失蹤人口與異常金融服務的勾稽平台。
調查報告指出,據刑事局統計,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31日警方共破獲該類案件164件,但僅10案以人口質押重罪移送;其中,電商個資外洩嚴重、虛擬通貨成為洗錢管道、通訊軟體成為犯罪工具等偵辦困境仍無有效改善對策,行政院應督導相關機關落實及研提有效防制方法。
調查報告表示,詐欺犯罪越趨殘暴,洗錢囚虐犯罪有方興未艾的趨勢,不過對社群網路標榜「高薪輕鬆賺錢」等徵才及投資廣告貼文部分,欠缺即時下架機制的法源依據,且難以追查貼文者身分依法究辦;掌握失蹤人口及異常金融服務部分,也有待警政與金融機構建立勾稽平臺。
調查報告也提到,由於各機關認為如被害人「非重傷」或「非人口販運」者,即無需協助及提供服務,至今搶救497名被害人,僅75人認定為犯罪被害人,14人轉介地方政府社福單位,2人輔導就業;而作為被害人保護機構之財團法人犯罪保護協會及各地分會,也僅受理17案。
監察院促請行政院應督導所屬機關就「提供弱勢被害人完整的支持服務」、「投資廣告適度立法管制」、「課予出租房屋之業主、仲介、管理人合理通報義務」、「建立失蹤人口與異常金融服務的勾稽平臺」等四大事項,檢討改進並落實及研提有效防制方法,以維護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