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手搖業,陳品佑攝。
財政部今(23)日預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草案,自明年1月1日起,買賣業、製造業、一般飲食業等營業額的營業稅起徵點由現行每月銷售額新台幣8萬元,調升至10萬元。
財政部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6條規定,將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之起徵點,由每月銷售額新台幣8萬元調高至10萬元。
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與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之起徵點,由現行每月4萬元調高至5萬元。
隨著物價上漲,營業人銷售額也持續成長,但營業稅起徵點已17年未調,朝野立委已多次反映起徵點偏低;財政部也允諾研議調高的可行性,以確保租稅公平合理。
財政部表示,本次調整對小規模營業人有利,且在小規模營業人負擔合理稅負前提下,減輕徵納雙方成本,預告期間定為30日。若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在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陳述意見;預計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