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金管會今天開罰台灣人壽疑似理賠詐領事件,由於台灣人壽辦理理賠詐欺專案查核時發現異常,2024年10月底向金管會通報理賠人員詐保重大偶發事件,經金管會專案檢查,發現該公司辦理保險理賠、請款及會計作業等事項,涉案時間將近一年半、案件數達161件,涉案金額2397萬元,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核處罰鍰720萬元,為保險局近一年來最大金額的罰鍰。
金管會表示,台灣人壽主要有三大項缺失,第一是理賠作業內控制度不符合內部牽制原則,且理賠案件結案歸檔未落實追蹤:臨櫃理賠案件,可由理賠人員自行受理、立案、登打系統及審核,卻未設計相關控管機制,導致內控設計及執行過程有違牽制原則。
第二是台灣人壽請款作業無確認理賠結案作業文件是否齊備之機制,理賠給付內容係依理賠人員系統建檔資料自動產出,請款經辦進行核對筆數及金額,即可列印請款單 ,並送交出納進行付款,且會計部門未檢視相關憑證,僅憑系統核決金額即逕為入帳,違反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三是台灣人壽未依法令規定及內規,於重大偶發事件發生當日立即通報經營管理階層主管,隔了10天才向金管會辦理重大偶發事件通報,顯示該公司未落實執行重大偶發事件內部控制作業程序,違規事實明確。
金管會說明,一般正常程序臨櫃受理理賠,需建檔掃描然後分案審核,後面有相關主管複核。但台灣人壽涉案理賠人員卻直接到櫃台受理,自己進系統,取得複核人員帳密,在自己電腦用複核人員受理核決,內控牽制點就被破壞。已要求台灣人壽應依比例原則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並就本案缺失提出有效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