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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業法》三讀 台電維持綜合電業不分拆 併網型儲能等新興電力納管

    2025-05-09 17:16 / 作者 吳馥馨
    圖為大亞集團台南七股志光能源漁電共生案場。廖瑞祥攝
    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能源署說明,本次修法目的是為因應國內外能源轉型趨勢,修法也讓台電公司維持現行經營型態,且可活絡綠電交易市場。

    此外,修法也將併網型儲能、需量反應等新興電力資源納管,並加強電力交易平台監管機制,共計增修12條條文。經濟部特別感謝立法院各黨團支持,讓法案得以順利通過。

    經濟部表示,本次電業法修正聚焦四大重點,包含台電公司維持現行經營型態不分割,透過廠網整合綜效,提高投資效率及維持供電穩定;開放再生能源售電業同業互售,增加業者經營彈性;納管併網型儲能及需量反應,明確依循法規,降低業者設立風險並擴大潛在電力資源;確保電力交易平台中立性,加強電力交易平台監管機制,確保電力市場公開透明,並得視市場發展成立具獨立性交易單位。

    經濟部表示,後續並將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修訂,以落實本次修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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