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LOGO。吳馥馨攝
科技與數據應用日益發展,財政部稅捐稽徵機關也開始運用營業稅「智能稅務選案功能」,藉由所得稅、營業稅等跨稅目資料相互勾稽,達到智慧查核、遏止逃漏稅目標。就有酒商因此被揪出逃漏稅,最終遭補徵營業稅760萬元、並從重罰鍰380萬元,連補帶罰共計1,140萬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稽徵機關運用營業稅智能稅務選案功能整合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料庫,就能掌握營業人申報情形有無異常。
酒商甲公司112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帳載巨額虧損,大額的期末存貨及累積留抵稅額,顯有異常。稽徵機關深入分析後發現,該酒商主要進貨品項為啤酒,有效保存期限為6個月,交易型態屬於進貨後短期內即銷售,或依訂單數量進貨的短期買賣行為,商品無法久存,且其申報銷售額與進貨金額顯不相當,涉有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的情事。
最終查獲這家酒商112年度短漏開統一發票銷售額合計新台幣1.5億餘元,除應補徵營業稅額760萬餘元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規定擇一從重裁處罰鍰380萬餘元。
北區國稅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