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投信董事會通過合併案 台新投信為存續公司。資料照
台新投信與新光投信今(24)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台新投信為存續公司,新光投信為消滅公司,待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
雙方合併將以發行新股為對價,按113年12月31日股東權益計算,台新投信以每1.3342股普通股換得新光投信1股普通股的比例發行新股,預計換發53,368,000股予金控母公司。
台新投信表示,合併後,將整合雙方專業團隊與投資策略,優化產品線,進一步提升共同基金、全權委託、ETF等產品線之市占率,開發更多符合市場趨勢的創新商品,提供投資人更多元優質的產品,共同創造投資人、員工、股東之三贏局面。
未來,在其他子公司(人壽、證券及銀行)陸續合併後,將可望藉由業務合作更進一步擴大資產管理規模,持續提供客戶更優質的金融服務,為投資人創造永續投資價值,並提升對金控之貢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