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uropean Union)對智慧型手機的規定漸趨嚴苛,之前就曾宣布2024年起在歐洲銷售的手機必須統一使用USB-C充電介面。而周三(31日)公布最新的提案草案,在歐洲供貨的手機製造商,必須提供備用零件以確保更長電池壽命的嚴格要求。
根據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在歐盟委員會的提案文件指出,從手機上市當天開始算起,至少五年內應提供15種不同的備用零件,而且電池必須在充電500次之後,仍能保有電池容量83%。為此,手機必須貼上效能標籤,以顯示電池續航力及其它抗摔性測試。此法規草案並將平板電腦和一般(非智慧型)手機也納入其中。
在蘋果官方iPhone電池與效能的網頁文章也顯示,「正常電池的設計是在正常情況下運作時,經500次完整充電循環後,其蓄電量可維持原有容量的80%。」此數字與歐盟提案文件略有差異,歐盟希望手機電池在充電500次後,仍保有83%電池容量,而蘋果提供的官方數據則是80%。
歐盟之所以提出此項新草案,也是為了減少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跟統一充電介面的用意相同,就是為了「減少浪費」。根據歐洲環境局(European Environmental Bureau;EEB)的研究指出,若把歐洲銷售的所有智慧型手機生命週期延長五年,將減少相當於約1000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這與減少500萬輛汽車的排放量大致相同。
歐盟表示,如果手機或平板電腦等設備被用戶提早更換,沒有完全利用它的使用壽命,會導致資源浪費;而設備在損壞時,若能充分利用維修和回收管道,可讓其生產和使用期間所消耗的能源減少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