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總理戴克辛資料照片。路透社
泰國最高法院週二(9/9)判決,泰國前總理戴克辛不當逃避服刑,必須立刻入監服刑1年。
泰國最高法院5位大法官今日判決認定,戴克辛( Thaksin Shinawatra)長期躲在醫院頭等病房,並非依照醫師的專業醫療指示,認為戴克辛刻意躲避入獄服刑。
最高法院指示法警立刻將戴克辛帶往監獄服刑1年。
流亡逾15年的戴克辛於去年8月返回曼谷,被當場從機場帶往法院接受審判。法院判處他濫權、利益衝突等3項控罪成立,判刑8年。泰國國王隔天宣布特赦其刑期,由8年減為1年。
事實上,現年76歲的他被判刑後一直申請保外就醫,住在醫院頭等病房,只做了約幾小時的牢。他上週四(9/4)晚間突然搭機離開泰國,聲稱要飛往新加坡看醫生,但因在機場遭移民官刁難,導致行程延誤,只好飛往杜拜改看另一名醫師。
戴克辛否認有意潛逃,並於週一(9/8)搭機返國,今日出席法庭聆聽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