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用包包打人逼讓座,反遭對方一腳踹飛。讀者提供、翻攝自Threads
台北捷運有位25歲張姓台大畢業生「Fumi阿姨」,因拒絕73歲曾姓老婦逼迫讓出博愛座(優先席),多次遭對方碰撞、辱罵後,一腳將曾姓老婦踹進對面座位;「Fumi阿姨」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收到法院裁定書,提出聲明異議,新北地院近日裁定撤銷原處分,改判罰鍰4,000元,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
這起優先席爭議,發生在2025年9月間的台北捷運車廂。「Fumi阿姨」當時坐在優先席,被73歲曾姓老婦要求讓座,雙方口角後,老婦以手上提袋多次拍打挑釁,Fumi阿姨氣憤之下出腳反擊,當場把對方踹到對面空座位。
「Fumi阿姨」在捷運上交給旁人保管的三宅一生精品提袋當時一度成為焦點之一。事後,接受聯訪還原經過,表示出腳是想讓婦人遠離,並非刻意攻擊,當下只想保護好自己。強調車廂內有許多空位,也有婦人想坐的擋板旁、可掛手中鐡鉤座位,但婦人卻針對他而來,出言羞辱「滾開」、「憑什麼...」,顯然是要找他吵架。
「Fumi阿姨」先後以左、右兩腳,將婦人踹飛,此舉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Fumi阿姨」收到法院裁定書,請求撤銷處分。
法院審酌認為曾婦第四次施暴時遭「Fumi阿姨」用左腳阻擋,對方並未再繼續動手,「Fumi阿姨」仍出腳踹,不符「現在不法侵害」的正當防衛要件。而雙方都有互加暴行於人,認定「互相鬥毆」。「Fumi阿姨」也坦承行為未再滋擾,處分撤銷,改裁處4000元罰鍰,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