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所知名國小棒球隊教練涉嫌對學生性侵強制猥褻。讀者提供
監察院今天(5/22)提出調查報告,依法糾正台中市某國小及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監察院指出,台中某國小棒球隊外聘教練自107年10月至113年10月任職某國小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與球員對其師長的信任,於學校宿舍、教室、貨櫃屋、移地訓練住宿點及私家車內,共對數名未滿14歲幼童實施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乘機猥褻,並多次架設手機偷拍性影像,受害人數眾多,嚴重侵害兒少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台中地院一審已針對其90罪行判處各罪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之有期徒刑,續經台中地檢署第二、三波起訴,累積受害總人數已達53人。
監委紀惠容、王麗珍發現,某國小辦理棒球隊外聘教練的進用流程,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之規定,確實查詢松男有否不適任情事,致對其具有猥褻前科竟絲毫未覺,且任教練證逾期仍予續聘,校園門禁防範機制嚴重失靈,核有重大違失;台中市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對於所屬學校辦理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之監督顯有疏漏,致使校園安全防護網出現重大缺口,核有嚴重違失。
監委指出,某國小未妥善管理棒球隊訓練時間及生活空間,導致該名教練輕易利用棒球休息室、貨櫃屋及校外宿舍等密閉空間,作為對多名學生遂行性侵害行為之場所;該校亦疏於察覺松男與學生深夜在校內外留宿等高度危險情境,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形同虛設,核有嚴重違失;又台中市教育局對校園空間安全督導考核流於形式,核有怠失。
調查報告顯示,某國小長期忽視棒球隊權力過度集中於單一教練的結構性風險,對於教練與學生長期不對等權力及特殊依附關係,缺乏機先察覺之敏感度,致使校園安全防護網產生嚴重疏漏。這起集體侵害多發生於深夜、凌晨及教練住家或宿舍等私密封閉空間,顯見受害者家庭恐受限於訓練賽程及照顧資源匱乏,校方卻未能關注此類需求,反將本應由家庭承擔的夜間照護與監護職責移轉予教練,讓教練替代了部分家庭功能,進而成為家長心理依附與過度信賴之對象。
校方卻從未察覺學童處於環境不利的情境,反任由教練利用優勢地位構築具高度服從性的集體生活環境,導致學生在缺乏外部支持下陷入孤立無助,家長亦因資訊不對等而未及時發揮親職功能;而台中市教育局卻未能督導學校落實高風險對象之「風險辨識」與「預防機制」,案發後,亦未能及時專案統籌心理諮商、司法扶助等資源以協助跨學年度的眾多受害者,處置顯有怠忽。
台中市教育局允應借鏡本案,正視轄區內各行政區親職資源分配不均之現況,深入盤點並連結適切資源,落實家長辨識風險教育,避免福利需求學童及其家庭再次落入結構性風險,以補強現行制度分配的疏漏。
監委紀惠容、王麗珍強調,為落實《CRC》之「兒童最佳利益」核心意旨,教育部後續允宜協調衛生福利部,研議將現行不適任教育人員查詢系統與「兒少工作證」機制相互對接。期盼透過跨部會的資訊整合,強化事前預警機制並消彌各教育場域間的查核漏洞,建構從兒少工作者進入校園前即啟動的防禦體系,確保其具備合格兒少服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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