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醫院火警造成9人死亡,違建部分開拆。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安泰醫院去年10月在山陀兒颱風登陸時發生火警,釀成9人慘死,結果被屏東縣政府查出,全院竟有4成7都是違建,縣府命安泰補辦建造通知卻未果,上月動手拆除動力中心(5S部分)、6層樓鋼骨造建物(6S部分)。安泰醫院不滿連6S部分的違建也要拆,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拒,另向最高行政法院提抗告,最高行今天也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安泰醫院去年10/3因山陀兒颱風登陸發生火災造成9死,屏東縣府稽查後發現,安泰醫院的A、B、C、D棟及復健大樓皆有大規模違建,約占全院建築面積高達47.2%,起火的D棟大樓動力中心(5S部分),違建率更超過3300%;另有6層樓鋼骨造建築物(6S增建部分)等違規。
屏東縣府10/9發函命安泰醫院在收到通知後1個月內補辦建造執照,其後因安泰醫院逾期未補辦,縣府在12/2發函通知拆除。不過,安泰醫院不滿關於「6S增建部分」的處分,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卻慘遭駁回,安泰醫院遂向最高行提抗告。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強調,自己並非院長,但會負該負的責任。資料照。陳品佑攝
屏東縣政府開拆違建,承包商在現場不肯離開。屏東縣政府提供
最高行指出,安泰醫院主張,該處分關於「6S增建部分」的執行,將可能直接或間接衝擊安泰醫院的醫療量能,可能會直接影響到屏南地區就醫民眾生命、健康及人格權,而且有無法回復的損害而且有急迫情事。
不過,最高行認為,衝擊醫療量能部分,本質上仍屬於經濟收入的減損及財產損害,依照一般社會通念,並非不能用金錢賠償獲得救濟。安泰醫院雖然主張會影響屏南地區就醫民眾生命、健康及人格權,但都是主觀臆測之詞,也不是處分執行後,安泰醫院在自身權利或法律利益上就會受到直接損害,法院無法認定,安泰醫院已經釋明清楚所謂難於回復的損害及急迫情事。
此外,安泰醫院最遲已經在去年10/16就收下10/9發函的通知,但醫院卻在今年的1/6才申請補辦建照,已經超過1個月期限,因此,屏東縣府在去年12/2通知拆除,這項處分從形式上看來,無法說服法院「合法性顯有疑義」,因此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要件不符。
最高行認為,原裁定駁回聲請並沒有違誤,安泰醫院抗告要求廢棄裁定,最高行沒有理由准許,應該予以駁回。本案已確定。
屏東地檢署偵辦該案,日前依過失致死罪約談擔任安泰醫院榮譽院長的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訊後諭知500萬元交保,而蘇清泉的胞兄、總務長蘇威菘則以300萬元交保。蘇清泉自嘲「沒當院長,居然被列被告」,內心五味誰陳,但會勇敢面對。
安泰醫院違建部分開始拆除。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近日開拆安泰醫院違建。屏東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