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台北市一名媽媽獨自照顧未滿月的女兒,用吹風機熱風吹乾尿濕的床鋪,豈料,媽媽不小心睡著,醒來發現女兒腿部嚴重燒燙傷,且已經起水泡,雖然火速送醫,依然截肢3腳趾。這名不小心的媽媽也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整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9月16日,媽媽發現剛出生不久的女兒尿液外滲弄濕床鋪,順手拿了吹風機開啟熱風吹床鋪,媽媽因吃藥感到疲累,不慎睡著,3小時之後醒來,驚見女兒雙腿紅腫、起水泡,嚇得撥打119將女兒送醫。
判決書提到,醫師評估女嬰總燙傷面積達15.5%,面積集中在雙腿,其中左腿的中腳趾、無名趾以及小腳趾壞死,必須截肢。
法官審理認為,未滿1個月之幼嬰皮膚嫩薄、極為脆弱,且女嬰無自我保護能力,該名媽媽的智識經驗、生活經驗不能推稱不知,判處吳女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