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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師疑院方為「總額制」要求「控管檢查次數」 專家解釋了

    2025-06-14 07:00 / 作者 游騰傑
    近日有醫師質疑,醫院提醒控管檢查次數,恐與「個別醫院總額制度」上路有關,擔憂影響診療品質。專家則強調,醫療應以臨床必要為依據,避免過度或不足檢查,提醒應出於善意,而非行政干預醫療專業。示意圖。圖取自於pexels
    近日有醫師質疑,醫院提醒控管檢查次數,恐與「個別醫院總額制度」上路有關,擔憂影響診療品質。專家則強調,醫療應以臨床必要為依據,避免過度或不足檢查,提醒應出於善意,而非行政干預醫療專業。

    有醫師反映,所屬醫院提醒門診醫師應控制檢查項目與次數,引發部分醫師質疑,是否與「個別醫院總額制度」上路有關,進而影響臨床判斷與檢查安排。他們擔心,在限制下恐導致無法及早發現疾病。

    對此,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表示,不論醫院是否實施個別總額制度,院方通常都會透過院務會議進行宣導,善意提醒醫師在診斷與治療過程中,應符合健保規範與臨床作業指引。他強調,若提醒是基於符合診斷條件的前提下提供醫療服務,並無不妥;但若透過行政手段強制限縮檢查,甚至禁止必要檢查,則已超越行政管理職權,並不恰當。

    急診醫學科醫師陳亮甫則指出,醫院要求醫師根據臨床必要性決定是否進行檢查,是合理且必要的作法,有助於減少醫療資源浪費、提升診療效率。他坦言,過去部分民眾認為「檢查越多代表醫師越盡責」,導致有些醫師傾向多開檢查,以迎合病患期待。然而,正確的醫療應建立在臨床評估與實際需要之上,而非單純堆疊檢查數量。

    陳亮甫補充,醫師的個別判斷至關重要,因為有些檢查的必要性難以明確界定。即使是同一名醫師,對同一位病人,在不同時間點的建議也可能不同,更遑論醫師之間的觀點差異。因此,院方的提醒應多以「柔性方式」進行,僅作建議或輕度引導,難以設立明確的標準或審查機制來界定是否為「濫開檢查」。

    他也指出,實務上幾乎無法對檢查開立設立懲罰機制,因為缺乏客觀標準可判定醫師是否濫用檢查資源,且沒有醫師會承認自己隨意開檢查。

    面對部分病患強烈要求檢查,甚至以投訴或威脅方式施壓,陳亮甫提醒,醫師應耐心說明檢查的臨床必要性,堅守「精準與必要」的醫療原則,避免「亂槍打鳥式」的過度檢查,因為沒有醫師會希望自己的醫術是隨意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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