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示意圖。圖取自於pexels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上路逾15年,多項制度已不符現況。立法院今(23)日審查修法草案,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直指自立生活服務推動困難、個人助理時數不足,甚至申請過程遭羞辱。國民黨立委廖偉翔亦呼籲,應比照長照設專章,落實人權保障。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3)日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該法自2007年立法施行以來,許多內容早已不合時宜,無法回應身心障礙者的實際需求,包含個人助理時數不足、個人助理服務內容界定不明等。
一名民眾過去向台北市政府申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個人助理協助、長照居家照顧及喘息服務,但申請過程重重受阻。該民眾為此撰寫長達10頁的自立生活計畫書,仍遭刁難,甚至在申請審議中,被某委員不當質疑:「你家人為什麼不幫你翻身?」
林月琴表示,自立生活對於身障者來說,不僅攸關生活品質,甚至是協助他們維持自立生活模式直到老年的關鍵。全國目前約有123萬名身心障礙者,卻僅有266家服務機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推動已逾10年,實務上卻仍普遍面臨個人助理時數不足、照顧人力缺乏等困境。
林月琴強調,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沒有照顧人力的每一刻,都是極大挑戰。然而,現行個人助理服務內容界定不明、資源整合不足,政府應加速擴充服務項目與資源配置。
廖偉翔也指出,應仿照長照制度,以專法或專章形式建立完整的「障礙者個人助理制度」,解決目前核定時數不足所造成的生活不便。他引用《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9條B款與第5號一般性意見書,指出「個人協助」是落實自立生活與社區融合的核心要素。國際上已有多國以專法或專章保障協助制度,我國卻僅以授權命令制定子法,法律位階與規範密度皆遠遠落後。
廖偉翔指出,已故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陳俊翰生前最關心此條文,行政院曾承諾去年5月前提出修法版本,卻至今未見蹤跡;而今日衛福部的報告亦回應提案內容多屬執行面,建議無須納入本法。廖偉翔質疑「衛福部是否要否定陳俊翰的遺願、無視國際趨勢與障礙團體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