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8日,無照又酒駕的男子駕駛商旅車撞擊21歲陳姓男大生。左圖是商旅車撞擊後凹陷,右圖是男大生機車遭撞嚴重毀損。讀者提供
高雄醫學大學21歲陳姓男大學8日凌晨跑外送,被無照、酒駕的吳姓男子駕駛借來的「阿法」撞死。陳姓男大生的父親是媒體主管兼主播,認屍後怒吼「不是說酒駕零容忍嗎?為什麼台中還會發生酒駕撞死人的事情!」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也痛批「法理不容,希望司法系統重判嚴懲。」
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呂俊杰指出,目前法律酒駕1、2次基本上都能「用錢解決」,免除牢獄之刑。若到第3次仍被判易科罰金,地檢署握有最後把關的權力,不准易科罰金,必須入監執行。
呂俊杰表示,目前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無人傷亡,刑期是3年以下,針對酒駕初犯,法官通常會判2個月到6個月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他建議,若能修法提高刑罰,處3年以下、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犯者無法易科罰金躲過刑責,或許可達到遏止警告的作用。
高雄醫學大學21歲陳姓大四生,在台中、彰化實習期間打工跑外送,8日騎機車行經台中西屯區黎明路三段、凱旋路口時,被吳姓洗車工酒後無照駕駛的Toyota Alphard商旅車闖紅燈撞死。吳姓男子其實已有3次無照駕駛紀錄,甚至還有毀損、妨害自由等前科,目前收押。
不幸枉死的男大生父親是媒體主管兼主播,他悲喊:「不是說酒駕零容忍嗎?為什麼台中還會發生酒駕撞死人的事情!」陳父難過說,一個孩子大學快畢業了,大好前程就在等著他,沒想到發生這種事,家長聽了真是情何以堪, 「簡直就是一個殺人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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