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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輪都在餐廳停車格內「卻遭開罰違停」 警揭原因!駕駛傻眼

    2025-04-05 09:52 / 作者 即時中心
    一名駕駛發文指出,將車輛停放在餐廳特約停車場停車格內,卻被警方舉發違規停車。讀者提供
    一名駕駛到台中市北屯區阿Q茶舍用餐,將車輛停放在餐廳特約停車場,明明四輪都在停車格內,想不到竟然被警方開單舉發違規停車,駕駛當面向開單的警察提出質疑,警察則表示,因為車屁股已經在人行道上了所以違規。讓該名駕駛好傻眼。

    一名駕駛發文指出,將車輛停放在餐廳特約停車場停車格內,卻被警方舉發違規停車。讀者提供


    一名駕駛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表示,中午在阿Q茶舍用餐,車子停在軍福16路與17路餐廳特約的停車場,停在安全的停車場格子內,「你相信還是會被開單嗎? 」他當面問員警為什麼停在停車格內還被開單,「他竟然告訴我已告知業者不能這樣畫停車格,我的車子屁股已經在人行道上所以是違規,傻眼!」

    駕駛質疑,第一是私人停車場是向主管機關市政府交通局合法請設立,他們這樣畫停車格為什麼可以通過,格子長度明顯不符規定。第二是警察應該是要向主管機關、業者反應要求改善。

    台中市警五分局說明,4月3日12時30分,警方接獲110報案於軍福路16路、17路有違規停車,員警到場發現違規車輛車身占用人行道,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1200罰鍰。此外,違規人對土地屬性是否為人行道部分疑義,警方將函請都發局釋疑,確認後依相關行政程序協助辦理。

    一名駕駛發文指出,將車輛停放在餐廳特約停車場停車格內,卻被警方舉發違規停車。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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