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新北市雙溪區發生鄰居打架,結果其中一名男子被挖出雙眼,打鬥現場凌亂,涉案的簡姓男子被依照殺人未遂罪偵辦。讀者提供
新北市雙溪區4/17發生駭人挖眼案,連姓男子遭鄰居徒手挖出兩顆眼球捏爆。對此,法醫高大成表示,眼球被挖出的疼痛恐達13級疼痛指數,「程度比生小孩還痛」,挖眼球的手法相當慘忍,「可以判死刑了!」
「怎麼下得了手?」高大成指出,自己碰到都會感覺痛,更何況用手挖出眼球,不僅要將眼球摳出,還要把後端的肌肉組織扯斷,相當驚悚。
高大成說,過去生產的痛被認為達到12度最痛,但眼球遭挖出的疼痛程度比生小孩還要痛,恐達13級疼痛指數,真是太殘忍了,應判死刑。
眼睛周圍有許多肌肉及神經,高大成指出,挖出來後整個組織缺氧壞死,不可能接回救回視力,透過捐贈移植恢復視力的可能性也不大。
挖眼事件發生在4月17日上午9時許,新北市雙溪區簡姓男子(52歲)與鄰居為了一根水管發生爭執,涉嫌持磚頭攻擊鄰居連姓男子(69歲),造成連男頭部受傷;更驚悚的是,簡男用雙手挖出連男的雙眼球,全案依照殺人未遂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