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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男怒挖鄰居雙眼!律師曝下場:恐賠近千萬

    2025-04-20 15:53 / 作者 陳泓儒
    2025年4月17日,新北市雙溪區發生鄰居打架,結果其中一名男子被挖出雙眼,打鬥現場凌亂,涉案的簡姓男子被依照殺人未遂罪偵辦。讀者提供
    新北雙溪4月17日發生一起恐怖衝突,1名簡姓男子與鄰居連姓男子發生爭吵,過程中簡男竟將手指插進連男雙眼,將其眼球挖出,讓連男恐失明。就有律師分析,簡男舉動涉犯刑事傷害致重傷害罪,且須民事賠償對方失明後生活不便的損失,金額「上看千萬」。

    這起駭人傷害案,事主簡男、連男是老鄰居,雙方為了住家之間的一塊廢地以及廢地上的一根水管長年糾紛,4月17日爭執後上演全武行。簡男涉嫌持磚塊往連男的頭部敲,連男也反擊咬住簡男手臂。簡男為掙脫,竟將手指插進鄰居連姓男子的雙眼,直接將眼球挖出。全案警方依照殺人未遂罪偵辦,檢方複訊後12萬交保。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志仁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鴻維就分析,連男先咬簡男手臂部分,屬於傷害罪。簡男部分,一開始戳連男雙眼還算正當防衛,然而弄瞎對方,顯然「防衛過當」,雖與殺人未遂的構成要件不符,但依傷害致重傷害罪,簡男恐也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李鴻維表示,2人互相攻擊對方皆屬「侵權行為」,皆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這必須視雙方情況,來衡量賠償金額。李鴻維就以過往案例分析,有男子拿刀刺人,最終對方1眼失明賠100萬,雙眼就是200萬,再加上生活支出、勞動力減損等損害,共賠848萬,因此簡男讓連男失明,加上臉部受傷金額,最終賠償金恐「上看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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