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翻攝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臉書
台塑創辦人王永慶長子、身價千億的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今(5/13)被《鏡週刊》爆料遭提告「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女方日前向法院陳報證據,包括私密錄音檔案及照片,以佐證自己所生的5歲男童為王文洋的親骨肉,並要求王讓即將上小學的男童認祖歸宗,以利取得王家的財產分配權。台北地院已開庭進行調解,女方向王文洋開價逾10億元和解金,雙方協商多次,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共識,法院將擇期再開庭。
現年74歲的王文洋,元配陳靜文在2007年罹患胃癌過世,他過去曾被爆出與學生呂安妮交往並生下一名兒子,兩人2017年分手後,王文洋恢復單身,與女兒同住,過著含飴弄孫的生活。《鏡週刊》指出,近日王文洋被一名宋姓女子指控,曾與她有一段情,還生下一個兒子,如今小孩已到了要上小學的年紀,女方希望他出面負責。然而,王文洋不認為孩子是兩人所生,拒絕認領,女方只好告上法院,請求法官確認2人的親子關係,台北地院日前為此開庭調解,女方開價逾10億元和解金,但遭王文洋拒絕。
《鏡週刊》調查,宋女目前20多歲、長相甜美,曾在某個「包養網站」刊登徵友訊息,自稱學生妹,女方友人說宋女就是透過該網站與王文洋認識,但王否認。知情人士向《鏡週刊》透露,宋女是5年多前經中間人引介認識王文洋,並非直接在網路上與王文洋搭上線,認識之初,2人曾多次見面,一拍即合後發生性關係,不過儘管宋女青春洋溢,讓王有與大學生談戀愛的感覺,但友人說王有守住底線,與宋小姐並沒有真的談感情。
此外,王文洋交往當時已年近70歲,私下曾告訴友人,即便與宋女有過往來,曾給過錢,也有過親密行為,但自己年事已高,能否老來得子,心中存有疑問,加上王曾在1998年遭謊稱為他生下一女的林爰君(JOJO林)勒索320萬元,當時鬧得沸沸揚揚,後來林女因此遭判刑入獄,這次面對有人提告認親,一方面擔心遭設局,二方面也怕被子女責備,所以處理起來才會格外謹慎小心。
至於宋女方面,有知情人士向《鏡週刊》表示,王文洋雖無法確定男童是否為自己的親骨肉,但仍付了大筆現金給她,希望不要衍生其他風波,這段過程已被女方陳報法院,內容提到王付給宋女的金額應有數千萬元。宋女告訴友人,自己與王文洋交往時,曾獲得上千萬元現金,她拿到錢時將白花花的鈔票拍照存證,已委請律師遞交法院當證據,要證明王文洋有照顧過他們母子的事實。
《鏡週刊》指出,宋女堅信小孩是王文洋的親骨肉,但由於自己年紀還小,且還未完成大學學業加上其他因素,小孩出生後大多由她媽媽妥善照顧,男童跟著外婆長大,外婆也取得小孩的監護權,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並非宋女,而是男童的外婆。不過,台北地院日前開庭調解時,外婆是委請律師出庭,親自到庭的宋女因為並非提告者,僅能待在法庭外,並未參與調解。女方認為,王文洋與男童驗DNA即可確認是否為父子,但王文洋的律師對此則態度保留。因確認親子關係是爭產的前哨戰,女方開價逾10億元要求和解,但王文洋認為全案狀況不明,擔心自己被設局,未同意給付,雙方未有共識。
事實上,確認親子關係最快的方式是進行DNA鑑定,只要相符,即可確定親子關係存在,或依據《民法》第1065條規定,若宋女及其母親能提出男童曾受王文洋撫育的事實,如王曾給付男童生活費、學費等支出,法院也可據此認為有「認領」的事實,進而判決親子關係存在,一旦男童獲判與王文洋的親子關係存在,在法律上即成為王文洋的非婚生子,可要求父親付扶養費至成年,也可取得家族財產的繼承權。
《鏡週刊》調查,女方由小孩的外婆出面提告,而非宋女,策略顯得相當高明,宋女要由孩子的外婆提出告訴,得先聲請變更由男童的外婆擔任監護人,再由外婆擔任原告,要求王文洋與男童確認親子關係,若將來無法證明男童是王文洋的親骨肉,由於提告人是男童的外婆,宋女可以據此主張,自己不是詐騙及恐嚇王文洋,且她生育一名男童是事實,即便兒子與王文洋無關,也很可能可以躲掉相關刑責。
《鏡週刊》指出,王文洋面對宋女提告認親的這起官司,原本有意息事寧人、付錢了事,以免形象受損且被子女責備,但後來仍一再被要錢,如今既已鬧上法院,不擔心曝光的後果,所以將尊重法院的決定,若法官判決雙方親子關係存在且應按月給付扶養費至成年,王文洋也會接受;若否,女方該負的法律責任自應由他們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