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發生弒親命案,趙姓男子不滿父親要他找工作,持刀將老父殺害。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南49歲趙姓男子在家啃老,疑不滿76歲父親逼他找工作,持水果刀殺害老父,隨後打電話自首,今天(5/24)下午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將趙男聲押禁見,台南地院裁定羈押,但認為無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台南地院指出,趙姓被告坦承犯行,並有證據資料佐證,其所涉為《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重罪,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常有逃亡高度可能,依被告家庭狀況,認為其有逃亡風險,難以排除其規避法律責任的可能。
台南地院審酌,被告對於被害人法益侵害程度至為嚴重,且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認為若不予羈押,顯難進行偵查與追訴,因此認定有羈押必要性。但依卷內,尚無證據顯示被告有勾串共犯或影響證人的行為,因此無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調查指出,趙男長年失業,母親失能,父親忙於照顧家人,也希望他找工作,23日下午,趙父與趙男為了家中經濟及趙男工作問題又爭執,趙男到廚房拿水果刀,往父親身上刺2刀,趙母目睹經過嚇得驚叫、大哭。員警到場通報119到場處理,趙父已無生命跡象,當場逮捕趙男。
據了多,趙男長期失業在家,有情緒上問題,過去曾有多次家暴通報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