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翻攝台中高分院官網
空軍官校上校處長張銘哲日前被查出被台商鍾順和利誘吸收成「共諜」,藉由替中共收集機密資訊,收受不法利益逾130萬元,還接受峇里島旅遊招待,台中高分檢依涉犯《國安法》起訴,台中高分院25日宣判,處有期徒刑16年,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張銘哲是政戰軍官,入伍前為角力國手,經保送後進入政戰學校,後來進入空軍體系。2019年時,張銘哲與台商鍾順和邀約下,前往峇里島旅遊接受招待,並與3名任職廣東省海外聯絡辦解放軍會面,張交付服役單位、職務、家庭成員等個資,收下見面禮1萬美元(約台幣30萬元)。
張銘哲被納編為共諜成員後,每月固定領取人民幣1萬5000元(約新台幣6.5萬元)工作費,春節、端午、中秋還有獎金,4年來共收受約台幣134萬元不法利益,向共諜組織回報台灣空軍演習簡報、台美合作任務定位及軍內人事背景等敏感資訊,還蒐集台灣政黨、社會輿情資料。
檢方從張銘哲的電腦中發現,他搜集台美聯合工作任務、定位、空軍演習及簡報等機密文件,雖然他否認外洩,強調僅是針對政治、軍事新聞報導或民間輿情進行分析,不過檢方認為,這些文件並非張銘哲承辦的業務,懷疑還有其他同仁也涉及共諜案。
後續檢方查出鍾順和電腦,發現他曾安排張銘哲與葉姓軍官一同前往峇里島,認定鍾順和遭中國吸收並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同時認為葉男也涉及共諜洩密案,涉嫌在新加坡與解放軍見面時,依指示交付個資與軍中工作證影像,並允諾協助吸收村里長、打探親友赴中招待等情事,前後共收受約1萬美元。
據悉,此案是由空軍內部檢舉,因張銘哲出手闊氣,時常宴請同袍又詢問各種業務,國防部獲報後展開調查,確認他涉及搜集情報後洩漏給對岸情報人員,短短數月間就逮捕3人。今年3月,台中高分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張、葉、鍾3人起訴,並求處重刑,
台中高分院25日審結宣判,認定張銘哲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判有期徒刑16年,沒收不法所得134萬元;葉姓軍官證據不足判決無罪;而鍾順和在審理期間已歿,合議庭諭知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