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在新北市私設圍棋教室的猥褻前科犯李慶彥,在教室裡裝監視器,竟動手摸12名男女學童下體,甚至命部分學童脫光衣物正面對著監視器拍攝,直到學童向家長反應才曝光,檢警在其住處查扣他3年來儲存的大量檔案。他應訊時承認猥褻、性騷但否認拍性影像。一審新北地院重判22年,他上訴拚輕判,高院今天微幅下修刑度,改判應執行21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性侵猥褻6名幼童並拍攝性影像,被判28年8月定讞;毛畯珅近日又因另案侵犯40童及拍性影像,被台北地院判處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全案上訴中。李慶彥的犯案手法與毛畯珅有雷同之處,宛若「新北毛畯珅」。
根據調查,男子李慶彥曾犯下加重猥褻案件遭判刑確定,直到2014年6月5日才執行完畢,但他仍不知悔改,繼續對著毫無反抗能力的兒童大伸狼爪。
判決指出,李慶彥在住家私設圍棋教室,還特地在客廳和圍棋房裝設監視器,而這次受害的兒童介於5到10歲之間。李慶彥挾著老師的權威,以愛護之名行猥褻之實,他不但狂摸被害兒童的臀部、大腿和胸部和下體,甚至還會親吻。
檢警追查,至少有12名兒童受害,有人連續被摸1、2年,更離譜的是,他不但透過監視器存下這些畫面,有時還會要求兒童脫光衣服正面對著監視器。不過,這也恰成他的犯罪鐵證。
一審法院開庭時,李慶彥承認猥褻、性騷擾兒童,但他大聲告訴法官,裝監視器不是為了拍性影像,只是為了監控教室的狀況。法官認為,李慶彥最初接受警方詢問時,強調裝監視器是為了「觀看學生狀況」,後來又改口「為了拍上課內容」,前後說詞難以讓人信服。
法官也發現,檢警從他的電腦和記憶卡裡查扣大量監視器檔案,內含64段性影像,拍攝時間橫跨2021年4月24日到2024年8月31日,時間長達3年多。法官認為,除了有特殊狀況,否則一般人不會特別儲存監視器影像,李慶彥持續儲存這些性影像而不刪除,顯見他裝監視器的目的,根本是為了拍攝、保留這些性影像。
法官也認為,他裝設的監視器拍攝角度非常固定,李慶彥甚至曾將被害人拉到鏡頭前方,或刻意讓被害人身體正面對著監視器畫面,相當不合常情,痛斥他「空言卸責」。
李慶彥在一審和2名家長達成調解,但未完全給付賠償金,而其他被害家屬則拒絕原諒。一審痛批他不思悔改、應予嚴懲,64罪加總共判超過570年,合併執行22年。他上訴高院拚輕判,仍矢口否認拍攝兒童性影像重罪,但他與部分家屬再行調解,二審今天改判他應執行2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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