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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割頸案驚爆法官說「有機會讓凶手孝順你們」? 高院回應了

    2025-12-27 00:27 / 作者 侯柏青
    新北割頸案二審宣判後,楊生父母後續爆出法官說「有機會讓凶手孝順你們」,輿論撻伐。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北爆發國三生割頸案,二審12/23分別加重改判殺人的乾哥郭男、共犯乾妹林女12年、11年,死者楊生家屬後續驚爆法官曾問「有沒有機會讓他們孝順你們?」慘遭輿論撻伐。高院昨(12/26)天深夜澄清,前手法官(非現合議庭法官)在準備程序時,因被告辯護人聲請「修復式司法」,法官詢問被害家屬有無可能接受各種形式補償,曾以2名少年孝順被害家屬為例,經家屬當場拒絕後立即終止,未要求家屬接受。

    調查指出,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點20分,新北國三生林女在午休時間到楊姓男學生班上聊天卻和楊生爆發口角,林女請託「乾哥」郭男報仇,郭男竟從褲袋裡掏出彈簧刀,朝楊生左頸、胸部和背部猛刺6刀。有同學出面制止,遭林女飆罵「沒你的事就滾」,林女教唆郭男「給他死」,導致楊生慘死。

    一審新北地院開庭時,郭男辯稱不是他殺的,還聲稱「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林女則聲稱「有去阻止」,法院依殺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家屬傷心欲絕。二審判決於12/23出爐,郭男被加重改判12年、林女11年,楊生爸媽氣到痛哭腿軟,當庭飆罵法官「講空話」。

    家屬後續聲明揭露,法官曾對他們說「能否有機會讓他們(加害者)來孝順你們?」家屬直呼「他們出獄後不要來報復我們,就已經是萬幸了!」

    高院說明,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71條之4所定的「修復式司法」,旨在藉由有建設性之參與及對話,在尊重、理解及溝通的氛圍下,尋求彌補被害人的損害、痛苦及不安,以真正滿足被害人的需要,並修復因衝突而破裂之社會關係。

    高院解釋,為貫徹此精神並提升其成效,法官依被告之聲請,於聽取檢察官、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得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由專業之修復促進者以更充分之時間及更完整之資源來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

    高院表示,本院承辦本案之前手法官(非現合議庭法官)於準備程序中,因少年被告的辯護人曾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故向被害人家長說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並強調必須以「雙方的理解與同意」為前提,且被告也須真誠提出可以做到的方案。

    高院指出,法官於是詢問被害人家長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而以2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為例,經被害人家長當場拒絕後,法官即諭知本案修復式司法暫不處理,並未要求被害人家長接受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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