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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團怒「下週過年了,家人要怎麼吞得下這口氣」 國中生割頸案定讞

    2026-02-12 17:52 / 作者 陳怡穎
    聲援新北市國中割頸案被害人,孩想陪你長大聯盟召集人徐妮妮(右)與民眾到司法院陳情,由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左)接受陳情。廖瑞祥攝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去年12月23日二審宣判,涉案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分別加重改判12年、11年徒刑,最高法院今(2/12)駁回檢方上訴,三審定讞。「孩想陪你長大聯盟」總召徐妮妮先前曾到法院外聲援受害楊姓國中生父母,呼籲盡速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取消「少年犯重刑前科塗銷制度」,今三審定讞結果出爐,不禁在臉書粉專失望問道「就這樣定讞了嗎?」

    國中生割頸案三審判決出爐後,「孩想陪你長大聯盟」在臉書發文,貼出案件判決新聞截圖,語氣難掩失望與痛心,「就這樣定讞了,XX(受害楊生)的公道,這樣就夠了嗎?下週過年了,家人要怎麼吞得下這口氣⋯」

    先前二審宣判,「孩想陪你長大聯盟」總照徐妮妮曾到法院外擺祭壇祭拜「已死的司法」,她痛批,沒人可以接受家人死亡,還被法官「當庭羞辱」,認為當事法官應該對楊父楊母道歉,司法院的正門樓梯寫著「司法為民」,司法卻對加害人輕輕放下,未顧及被害人人權。

    徐妮妮指出,《少年事件處理法》屬於保護型案件,審理過程不公開,外界無從得知有多少法官在進行勸說。她批評司法院不應只回應「尊重法官意願」或「加強教育訓練」,因為這涉及道德問題。她也澄清,聲明書所指並非二審法官,並特別讚許二審受命法官鄧鈞豪在審理過程中十分用心,除調閱少年觀護所的行為表現與身心衡鑑資料外,更積極為人民伸張正義。

    然而,她指出,割頸案的民事判決書竟公開楊父、楊母的住址與地號,甚至連楊生就讀的學校名稱、證人全名、教師職位及姓名都完整曝光,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影響;「乾哥」郭男過去已有恐嚇證人的紀錄,司法院必須徹底檢討。更令人傻眼的是,郭男在二審上訴後,他的辯護律師竟不顧楊生姊姊是身心障礙者且需父母照顧,要求調閱她的資產證明,明顯是羞辱被害人家屬。

    徐妮妮進一步表示,民間持續推動《少事法》修正,尤其是「前科塗銷制度」部分,過去雖然已列入立法院議程,但各政黨總以「有更重要的事」為由延宕,呼籲社會大眾持續推動修法,重刑案件不應再被塗銷,這並不是在對少年貼標籤。

    她強調,自己長期投入更生保護工作,深知更生人要獲得社會認同需付出更多努力,但這也是更生人應盡的責任,「我常告訴他們,這是你們的原罪,必須背負並付出更多,才能真正償還」,唯有正視錯誤,才算真正的更生。

    徐妮妮也指出,法官量刑往往將被告的成長背景與家庭教育列入考慮,但「為何不在一開始就把家庭糾正好?」因此,她主張《少事法》中的家庭輔導部分也應修正,避免放任無法承擔教育責任的家庭持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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