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的9名在押被告,今(3/4)日上午送審台北地院,全數獲准交保。資料照。太報整理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在台博弈、洗錢案,今(3/4)日起訴集團首腦陳志等62人,並將在押的「操盤手」王昱棠等9名幹部移審台北地院。北院分兩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檢辯車輪戰狂打3小時,最後全數交保。合議庭認為,王昱棠等9人涉犯洗錢等罪嫌重大,但檢方偵查完備且已取得充足證據,沒有羈押必要,諭知王昱棠等9人以30萬至500萬不等金額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須接受科技監控並定期向派出所報導。北檢將研議抗告。
檢方查出,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電信詐欺等犯罪,並在全球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也相中台灣作為犯案中繼站。2016年起,該集團開始在台設立台灣太子等12家公司,期間一邊開發賭博軟體經營非法博弈,一邊利用集團控制公司進行「假交易」,還利用自行開發的「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洗錢,並把錢匯進台灣購買名車、精品等豪奢品,供幹部玩樂、花用。
太子集團首腦陳志在全球從事詐騙、洗錢,日前落網。翻攝自princeholdinggroup
北檢今日依洗錢、提供賭博場所、組織犯罪、偽造文書等罪嫌,對陳志等62人提起公訴,並將在押的9名台籍幹部移審北院。其中3名集團要腳,首腦陳志遭求處「法定刑最高刑度」,陳志親信李添求刑20年,集團「大帳房」陳秀玲則求刑18年。至於台籍幹部王昱棠、辜淑雯、陳麗珊、李守禮、林揚茂、鄭巧枚也遭求處10年至16年不等刑度。
9名在押的台籍幹部中,僅有北市知名雪茄館「Cigar Vie」負責人胞兄陳韋志、香港博高公司負責人王俊國認罪,尼爾創新公司財務主管鄭巧枚則坦承偽造文書及《商業會計法》部分犯行,其餘均否認犯罪。檢察官認為,本案尚有許多重要的中國籍共犯尚未到案,若交保恐會彼此勾串,案發後也有不少被告曾刪除對話紀錄,有滅證可能,建請法院全數繼續羈押。
北檢今日送審9名在押幹部,圖片依序為李守禮(第一排,右)、邱子恩(第二排,右)、王俊國(第二排,左)。廖瑞祥攝。
不過,合議庭評議後認為,9名台籍幹部涉犯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幾人頻繁出入境,有逃亡可能性且有滯留海外的能力,也有幾名被告曾疑似湮滅證據,但考量檢方已完成偵查程序,並以取得充足證據,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被告可能繼續從事串滅證的情況下,相關風險已經降低,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諭知9名幹部全數交保。
其中,交保數額各為王昱棠500萬、辜淑雯400萬、李守禮150萬、林揚茂150萬、鄭巧枚150萬、陳麗珊100萬、邱子恩50萬、陳韋志50萬、王俊國30萬。9人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定期向派出所報到。此外,除辜淑雯須配戴電子腳鐶以外,其餘8人均配戴電子手鐶。
法官也諭知9名被告,不得接觸或聯絡同案被告及證人,否則合議庭將逕行羈押。
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原本在押的9名台籍幹部均獲准交保。《太報》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