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嘉義市長候選人黃紹聰本月2日凌晨驟逝,中選會決定嘉義市長選舉延至12月18日投票,引發外界爭議。多位民進黨立委今(17日)質詢此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說明,由於縣市長和村里長的選舉規模不同,若要維持11月26日選務工作時間不足,加上12月10日有地方性特考、12月17日是補課日,才決定改到18日。
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中選會、內政部、警政署、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衛福部次長就「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及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民複決之整備及選務防疫規劃情形」進行專題報告。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和王美惠針對無黨籍嘉義市長候選人黃紹聰驟逝後,選舉延後一事進行質詢,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0條的規定,立委或縣市長選舉候選人在登記後、選舉投票日前死亡,中選會應即公告該選舉區停止該項選舉,並定期重行選舉,但中選會決定12月18日投票,導致藍綠候選人都有意見。
李進勇回應,依照選罷法規定,黃紹聰於本月2日死亡,中選會隨即在3日公告延後至12月18日,倘若要維持11月26日投票,僅有23天的時間,縣市首長的選舉規模跟村里長規模不太一樣,重啟一次新的選舉,各項程序要重新走過一遍。
李進勇補充,由於本屆的縣市長任期到12月24日,重新辦理的選舉要讓當選者有充分時間準備就職。若在11月26日會來不及,只延一周到12月3日也太趕, 但12月10日有地方性特考,嘉義考區有3,000人參加考試,其中有多數是嘉義市民;12月17日是嘉義的補課日,最後才會訂在18日,距離12月25日的宣誓就職,還有一周的時間可以準備。
王美惠也詢問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嘉義市長候選人驟逝引發許多紛爭,甚至擾亂到選舉,是否有可能修法?花敬群回應,本次經驗若值得討論,願意跟外界多溝通,討論修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