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農曆春節越來越近,民眾普遍有兌換新鈔需求,央行今(5日)宣布,已洽台銀、土銀、合庫、中華郵政等8家金融機構、454個據點作為指定兌鈔地點,新鈔兌換時間訂於1月13日至19日,共5個營業日供民眾換新鈔,其中需求量最大的百元鈔限額每人100張;由於2月底全民普發6,000元有機會入帳,央行也強調,有足夠的資金來因應來發放,「不需要擔心」。
民眾關切農曆春節前何時能兌換新鈔,央行發行局局長鄧延達今(5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新鈔的兌換時間為1月13日至19日,在5個營業日期間,包括台灣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臺灣中小企銀等7家銀行的371家指定兌鈔分行,以及中華郵政位於都會區的24家指定兌鈔郵局,均將開設「新鈔兌換專櫃」;另有59家的偏遠地區郵局,會於一般營業櫃檯辦理兌換新鈔。
被問及新鈔是否足以因應農曆春節,以及之後若全民普發6,000元,央行是否備足鈔券?鄧延達指出,每年從10月開始,新鈔陸續出籠,截至過年前一個營業日,就有將近6,000億元新鈔足以支應;他說,儘管電子支付十分普及,但近兩、三年鈔券的成長率有10%至11%,顯示鈔券使用量仍高;不過,依舊鼓勵民眾多利用數位方式轉帳紅包。
鄧延達說明,通常過年後會有資金3,000億元回籠到銀行體系,政府擬普發6,000元的時間點,正好農曆春節過完,不管是近6,000億元的新鈔,抑或回籠的3,000多億元,資金能充分地支應國內民眾需求,「不需要擔心」。
另外,近來傳出偽鈔流竄市面,鄧延達強調,台灣的偽鈔比例非常低,央行與警方都有密切合作,已請專家鑑定過偽鈔,品質相當粗糙,民眾只要掌握「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等簡單三原則,看到光影變化箔膜不亮、缺乏凹版印紋等基本防偽,就能夠辨識真偽。
鄧延達重申,依照「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規定,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民眾發現製造、販售與故意使用偽造券幣情事,可向檢警調機關檢舉,若有發現製模等情況,央行核發的檢舉人獎金最高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