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全台灣的代理教師都聚集起來住在一塊,這個鎮的規模,會比國境之南的恆春鎮還大。不過找遍全台灣,大概也很難找到一個地方,幾乎所有人每年都只能領10個月薪水,剩下2個月的生活費,只能自己另外打零工、接家教度日。
從2021年開始,全國高中以下學校的代理教師正式突破3萬人,至今只增不減,現在整體19.6萬教師中,佔比已達到15.48%。
看在全國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眼裡,這個數字實在不意外。她手上有個臉書社團,本來功能是分享代理職缺資訊,後來也慢慢成為教師們交流勞權知識、教育議題的平台,如今社員就已超過2.1萬,當然,實際上的流浪教師更多,而最終無奈放棄的人更是不計其數,儘管有些人轉職後生活遠比在學校裡優渥,但黃湘仙不認為這是合理,「真正熱愛教育的人,(在學校裡)應該得到更好的對待。」
按比例來看,等於全台灣的教師每6人就有1個人是代理教師,而這是好事嗎?顯然不是。
黃湘仙舉例,在東部,一個孩子從小一到小六,換6個導師是很稀鬆平常的事,離島偏鄉地區,面對交通、生活上的不便,老師往往無法久待,然而站在教育角度來看,換一次老師就等於師生都要重新適應彼此,這對教育絕非好事。
對學生不好,對老師更是折騰。黃湘仙指出,代理老師在學校裡,往往容易覺得自己被孤立,這不是其他老師的問題,「是因為我們不知道明年還會不會在」,而往往到了學期末,終於跟同事混熟、建立信任關係,也是離開的時候了。
代理教師逐年高攀的比率,與勞動權益的艱苦,也讓監察院在去年(2022)進行調查後發文糾正教育部,不只戕害教師工作權,對於教育也有不利影響,尤其各縣市光是聘期、薪水就不一致。
截至上個學年,全台灣僅有嘉義市、金門縣在初聘時就給予代理教師完整12個月聘期,從該年的8月1日聘用至隔年的7月31日,此外的大多縣市,包含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等10縣市僅給予10個月聘期,而台中市、高雄市等7縣市聘期則多半個月,也就是說,這些地方的教師們,每到暑假的2個月裡,不但不確定明年的工作是否有著落,更要過著沒有薪水、勞健保的日子。
這個局面,在今年(2023)陡然獲得轉機。立法院在去年底通過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全國自今年8月,也就是新學年(註)開始時須給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註:學年的起迄,為當年度8月1日開始,隔年7月31日結束。比如109學年,即是從109年(2020年)8月1日開始,到110年(2021年)7月31日結束)。
還沒等到教育部動作,桃園市便搶在今年2月13日宣布即刻實施完整聘期,而後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苗栗縣、屏東市等15縣市如骨牌般陸續跟進,教育部後續更邀集全國22縣市代表研商,如何讓全國皆能實施完整聘期。
不過,既然這麼多縣市能立刻實施完整聘期,為何過去不做?問題根本仍要回到: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代理教師?
為了應付原來專任教師留職停薪、育嬰、病假等需求,加上少子化下學生一年少過一年,為了避免專任教師超額過多,教育部開放學校能聘用一年一聘的代理教師,可說是提供彈性,且最多不能超過全校的8%,不過這個數字,從2016年起就已經達到11%,如今更來到15.48%,超出規定將近一半。
而全國教師始終維持約19萬人規模,僅有代理教師人數不斷增加,即是說越來越多學校在正式老師出缺後,僅以代理教師填補。
「對縣市政府來說,(代理教師)是省錢的好方法,一旦大家習慣後要改正很難。」長期關注此議題的立委范雲指出,若以月薪5萬元、一年只給10個月薪水計算,聘1名代理教師每年可以比正式教師省至少10萬元,在全國高達3萬代理教師的情況下,數字非常可觀。這些省下來的經費流向,根據各縣市政府的剩餘款項處理方式各有不同,有些是流用到整體教育經費,但更嚴重是繳回縣庫、市庫,後續便難以追蹤用途,而教育部對此則缺乏法規能監督。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則指出,考量現場人力調配,不可能沒有代理教師,不過本來只是替代性質,「但大家省錢省出心得」,越來越常開代理缺,教育部的規定應該是指一間學校的代理教師不得超過8%,但是不少縣市卻自行解釋、流用為整個縣市8%,形同是在玩數字遊戲,也越來越常開代理,讓勞動環境越來越惡化。
面對居高不下的代理比例,全國即將統一實施完整聘期,對各教師工會來說,都是階段性的勝利,但光是這件事,未來就還有不少隱憂。
當完整聘期開出第一槍後,有的縣市快速跟進,但也有縣市政府以財政為由,希望中央伸出援手。如彰化縣教育處便表示,如此一年將增加8500萬元經費,希望教育部能協助預算缺口,花蓮縣儘管表示跟進實施,但也指出一年將增加約4000萬元經費,「政府需妥善運用經費」,要向中央爭取補助。
在各地方政府喊聲下,教育部則宣布,112學年度因完整聘期而新增的費用,將給予一半補助,並呼籲縣市政府,應該完整編列113學年度以後的費用。
但全國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碩杰則憂心,過去不少縣市政府的代理教師比例早就超過8%額度,教育部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儘管要求縣市之後要編足預算,但假若沒有法規或罰則,最後也只是流於口號。
「就是地方過去省太久,教育部才要先跳下來做(給補助)。」羅德水則預估,明年(2024)一定仍會有不少地方政府宣稱財政困難、排擠預算,但教師的人事成本,本來就是教育的重要元素,沒有推託理由。
曾擔任金門縣教育處長的他更呼籲,關鍵還是優先順序,明年度預算近期就要開始編列,各地都應重新盤整經費,「把一些做形式、政績宣傳,只是為了KPI的經費省下來」,就像開公司也不該扣員工薪水,人事本來就會是最大成本。
范雲則從立法者角度指出,她過去處理代理教師的陳情案時,就發現教育部「工具很少」,並沒有實質約束地方縣市政府的手段,對此她主張必須從《國民教育法》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著手,規範教育人事費用必須專款專用。
而林碩杰則提醒,落實8%規定時,也須考慮不同學校樣態,如花蓮和台東相加有超過200所原住民重點學校,按照《原民教育法》規定,國小具原住民身份的教師不得低於3分之1,但不少學校因聘不到原住民身份教師,只好改聘代理教師,此外,像偏鄉地區不少學校只有10來位老師,只要有1、2名教師是代理就會超標,未來規範時,也應該考慮到這些樣態。
歷經了漫長的抗爭,在公私協力下,代理教師總算挺過了第一仗,但眼下還沒到休息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