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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R師徒法庭互轟! Faye:竟說我十惡不赦 陳建寧飆淚:她有目的在操作

    2024-05-29 00:45 / 作者 侯柏青
    Faye為誣告案出庭10小時,法院定7月5日宣判。侯柏青攝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被控誣告恩師兼團長陳建寧,台北地院昨(5/29)天開庭辯論,師徒撕破臉當庭互轟。一手把Faye捧紅的陳建寧哽咽說,「把她從沒沒無聞的學生變成歌手,我曾投入心血,今天若是其他人誣告,我不會那麼傷心…」Faye也感概說,「我對這個團是感恩的,沒有任何怨言,只是從第8張專輯起想要共有母帶,開啟一個新未來,他們卻把我說成十惡不赦的人。」

    Faye2018年離開飛兒樂團,但她認為陳建寧、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及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涉嫌偽造她的簽名製作「保證書」,怒控偽造文書;陳建寧反告誣告、妨害名譽。檢方二度偵查後,依鑑定報告認為詹雯婷是親簽,依誣告罪起訴她,陳建寧等人則不起訴脫身。

    台北地院昨(5/29)天馬拉松開庭近10小時後,合議庭晚間宣布辯論終結,諭知7/5上午9點29分宣判,屆時這場師徒互告糾紛誰贏誰輸可見分曉。

    製作人陳建寧(左)與委任律師陳鎮宏(右)到台北地院出庭。侯柏青攝

    陳建寧:找到新主唱,2個月就挨告

    北院昨天早上傳喚飛兒樂團吉他手阿沁、華研國際法務副總李首賢,下午則傳喚Faye經紀人林雅涵、筆跡鑑定專家張雲芝及陳建寧妻子謝宥慧。

    陳建寧整天都安靜坐在法庭上傾聽,但輪到他發言時,他火力全開,痛批Faye很多說詞都在誤導。「一個人紅了以後,我們所有人都被她綁架。」

    陳建寧感嘆,當年已經簽約了,他大可以用「保證書」去逼Faye(履約),檢察官也曾問他為什麼不這樣做,但基於尊重藝人意願,不能這樣做。「她如果不去,我們總不能拿刀槍逼她去,檯面上看起來唱片公司很強勢,其實我們都是很弱勢的。」

    他語氣高昂的點出,Faye應該是想推翻2013年5月1日的合約,希望改約,才起了反悔之心。他回憶,本來Faye在無限延伸公司(陳建寧成立的音樂公司)是全經紀約,但她想單飛、想修約,公司都配合她。公司對外都說,她沒有簽約,其實真正的事實是,重新簽2015年3月26日合約後,只能說她不在合約內了。

    Faye想單飛,為什麼會演變成對簿公堂呢?

    「Faye誣告我,我現在知道原因了。」陳建寧嘆了口氣說,他今年已經53歲了,在這個行業努力30年,一直是腳踏實地做音樂,因為他很嚴格,所以打造了這麼好的飛兒樂團,他這輩子沒上過法院,也不曾和人興訟,就算Faye違約,他們也不會告她,所以,他根本沒動機去偽造Faye的簽名。

    只不過,一路退讓到退無可退,Faye之後簽到別的唱片公司,他們也寄予祝福,「她說不做了,2018年我們放她自由。就像美國職籃湖人隊,麥可喬登走了,湖人隊也還是在,但她卻來打擊我們。飛兒樂團找到新主唱的兩個月後,我和她變成競爭關係,她就跑來告我了,而且從來沒問過我,我好像只能用這個動機來解釋了。檢察官第一次偵查時我有惻隱之心,說她可能忘記了,但我現在發現,她是有目的性的在操作。」

    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誣告案開庭,她攜帶聲明稿。資料照。廖瑞祥攝

    陳建寧說著說著突然哽咽了,一度說不出話來,「如果是任何其他人誣告我,我不會那麼傷心,她大學時我就認識她,當時她身無分文、一無所有,我投入全部財產600萬元協助他們,安排他們去上課等,所有的投入都是我去做的,商標權是我的有什麼不對?我要養很多員工,我把她從沒沒無聞的學生變成歌手,我曾經投注那麼多心力,她竟然誣告我,這是我最難受的事…」

    陳建寧說,很感謝檢方歷經4年調查終於還他清白,對方向法院自訴也被駁回確定。只不過,現在的法庭之戰還在持續,北院上週(5/14)一開完庭,Faye的唱片公司就發聲明批他,新聞甚至上了中國熱搜,遍及台灣、新加坡及馬來西亞,Faye仍然在指控他偽造文書,這是他一輩子的污辱,他要出門開庭前,媽媽甚至還擔憂他會被判刑。

    「飛兒樂團是我創立的,我對這個樂團有很深的愛,做多少退讓都沒關係。」

    陳建寧表示,飛兒樂團的商標是華納總經理劉天健建議他去註冊的,還協議授權Faye使用,但她卻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還拿商標來打擊他,她目前單飛在外,還唱公司的歌,他話鋒一轉看著Faye喊話,「詹雯婷,我對你都是祝福的,替你說話,換來的是你今天用這樣的方式抹黑我!」

    北院開審誣告案,Faye曾念聲明稿猛轟陳建寧。資料照。廖瑞祥攝

    Faye:希望開啟未來,他們卻說我十惡不赦

    Faye聽到陳建寧的激動控訴,時而冷笑,時而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輪到她發言時,Faye鏗鏘有力地說,在華納唱片時期,從第1到第7張專輯她都有按照規定,「我是履約的人」。而在第1到5張專輯,陳建寧都分走43.%(酬勞),我和阿沁各拿13.3%(酬勞),這是她的青春歲月。她認為,團員有權利知道飛兒樂團有沒有註冊(商標),畢竟這團的名字(飛)也是她的一部分。

    其後她更逐一回批恩師抨擊,Faye強調,陳建寧認為她「難搞」,其實是因為她謹慎對待這些事,她認為合約沒有詳讀怎麼能簽呢?而且補充協議裡為什麼約定酬勞這樣分法,是因為她當時並不是華研、無限延伸的藝人,所以自然會拿到比較高的成數。

    她也強調,從沒說過陳建寧偷簽,只是請他們再次確認事實而已,她感性地說,「我對這團是感恩的,沒有任何怨言,第1到7張專輯的母帶,全都給無限延伸,但從第8張開始,我希望能開啟一個新未來,他們卻把我說成十惡不赦的人,但是我只要求3人共有母帶、親自簽名而已,我唯一在意的條件都沒寫,所以更不能簽約了。」

    Faye更否認想搶陳建寧的生意,她現在也可以唱自己的歌。

    此外,除了這次涉案的「保證書」以外,她也曾懷疑過「通知書」也遭偽簽,畢竟這一行被偽造簽名是常態,所以才會再次請鑑定人幫她看。「我是學生,什麼都不懂,樂團就算了,但是這是我的名字,不是你們的名字。我確定不是我簽的,才請求鑑定。」

    她還心酸地說,「阿沁說有人要被關7年,到底是誰說的?我可沒說,我們當年很多歌都是一起寫的,你說對我仁慈,但我也是對你很寬容….」

    至於律師砲轟她涉嫌接觸證人阿沁,她特別解釋,去年底和阿沁喝咖啡是意外,當時是華納唱片版權組的Vicky先來找她談詞曲的續約,結果對方問她為什麼不找阿沁出來?「想到阿沁在檢方偵查時證稱,我有簽(約),講到這個我就一肚子氣。」但是Vicky既然說要找他來,她也覺得OK,認為阿沁說不定也希望她可以唱這些歌,這樣子他也能一起抽版稅賺錢,既然阿沁是意外出現的,哪有串證問題?

    F.I.R樂團吉他手阿沁(黃漢青)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侯柏青攝

    檢方、陳建寧、華研全要求「從重量刑」

    Faye的委任律師說,華研砸大錢,不可能放過這個金雞母,他們原本就知道Faye沒簽約,怎麼可能有保證書出現?陳建寧曾說過,「一個錯誤的事實如果獲得一樣的答案,只有一個理由,就是串證。」律師解釋,之所以會出現那麼多文件、合約,就是因為陳建寧偷簽約的事情被Faye發現了,「但她很愛這個團,才會選擇妥協。懷疑對方偽造文書而去提告,何來誣告之有?」律師請求法院給Faye無罪判決。

    公訴檢方則反批,Faye又不是第一天當歌手,也不是第一天簽約,絕對不能顛倒是非,建請法院審酌Faye的犯後態度,依告訴人的想法從重量刑。

    華研委任律師則說,當年Faye拿2013年的保證書來問華研,強調如果不告訴她也要挨告,假使陳建寧真的有偽造文書,華研也算是被害人,來告華研「邏輯不通」。律師痛斥,「她當初還要求檢察官搜索唱片公司取得保證書,控告上櫃公司,一定要用這麼卑鄙毒辣的手段幫助一個栽培你的公司嗎?」

    陳建寧的委任律師則強調,Faye不當接觸證人,在開庭前5個月去接觸阿沁,還在2015年找證人張雲芝鑑定,2019年直接提告後誣告別人,行為明確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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