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開庭。資料照。陳品佑攝
國會改革法案相關法案引起爭議,總統、行政院、監察院及民進黨立院黨團等4機關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下午2點將召開準備程序審理暫時處分案。憲法法庭今天公告,當天將請4個聲請人及指定機關立法院到庭陳述意見,確認暫時處分的必要性及範圍,而當天的開庭流程則規劃為2小時。
憲法法庭今天公告行準備程序事項,憲法法庭表示,為審理「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113年度憲國字第1號」行政院、「113年度憲國字第2號」總統賴清德及「113年度憲國字第3號」監察院等4案,就聲請暫時處分部分,訂於7/10下午2點在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行公開準備程序,就暫時處分的必要性及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帶領立委前往司法院聲請釋憲。資料照。廖瑞祥攝
行政院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右)、委任律師李荃和(左)遞狀聲請釋憲。資料照。侯柏青攝
律師洪偉勝代表總統賴清德遞狀聲請釋憲。資料照。侯柏青攝
根據憲法法庭公告,10日的準備程序預定從當天下午2點開始,4點5分結束。
依照憲法法庭的開庭流程,前5分鐘將先由書記官朗讀案由、審判長許宗力宣示注意事項(14:00-14:05);接下來由聲請人陳述意見30分鐘(14:05-14:35);然後由立法院接力陳述意見30分鐘(14:35-15:05);最後預定由大法官詢問與補充陳述60分鐘(15:05-16:05)。
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在總統賴清德6/26公布後正式生效,4個機關馬不停蹄地啟動釋憲,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
民進黨立院黨團率先開第一槍,由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及書記長莊瑞雄6/26偕同律師陳鵬光、陳一銘在遞狀;行政院則在6/27由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委任律師李荃和代表接力遞狀,總統賴清德則在6/28委託律師洪偉勝遞狀。而監察院也在7/1由監察調查處楊昌憲處長及委任律師李元德代表遞狀。
行政院版的釋憲、暫時處分聲請書。資料照。侯柏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