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教授陳時奮(翁達瑞)。資料照。陳品佑攝
前立委沈富雄去年6月在網路政論節目上,痛罵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知識分子的敗類」、「沒有廉恥,臉皮厚」。翁達瑞不滿沈富雄用不堪言詞攻訐他,把他形容成綠營側翼等級,嚴重損害他的名譽,遂自訴沈富雄公然侮辱罪。不過一審認為字詞雖較粗鄙,但並非毫無意義的謾罵,據此判沈無罪;二審今天判決結果出爐,沈富雄再獲無罪。全案定讞。
沈富雄去年在網路政論節目上,和來賓高嘉瑜等人談論性騷擾黑數話題時,引發翁達瑞不滿,在臉書發文痛斥沈富雄抹黑民進黨。其後沈富雄在節目上被問到翁達瑞撰文一事,沈富雄直言,「這個翁達瑞,這個知識分子的敗類」、「那個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叫翁達瑞,真名叫陳時奮」。
翁達瑞認為,沈富雄用不堪的言詞攻擊他,把他形容為綠營側翼、不分青紅皂白、愛帶風向之形象,嚴重斲損他的社會評價、人格及名譽,因此向台北地院自訴沈富雄涉嫌公然侮辱罪。
但北院認為,當時沈富雄等人原本是在討論社會、政壇頻頻爆發的性騷擾事件,沈富雄當時只是在解釋自己無端受到牽扯,語意遭到翁達瑞曲解,也對翁達瑞扭曲他和高嘉瑜對話的行徑、目的和邏輯進行回應與批判。
他所用的詞句、文眼,雖然較為強烈、尖酸,但這與沈富雄個人的修養層次、語文造詣有關,與無端恣意的抽象謾罵有區別,而且不是以毀損翁達瑞的人格、名譽和社會評價為唯一目的,很難認定他是出於羞辱、嘲笑而貶損翁達瑞的名譽、評價和人格,縱使以傷及翁達瑞的主觀情感,但客觀上未必會貶損翁達瑞的名譽和尊嚴,不能用鋸箭方式認定符合公然侮辱罪。
一審判沈富雄無罪,翁達瑞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今天依舊維持相同見解,駁回翁達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