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兒樂團詹雯婷高院開庭結束離開。廖瑞祥攝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指控,恩師陳建寧及華研唱片高層偽造她的簽名製作「保證書」,反被檢察官依誣告罪起訴,一審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院今天首度開庭,詹雯婷仍堅稱沒親簽,搶到深處更痛訴陳建寧屢次騙她,「我一忍再忍、一退再退!要主張權益才提告」告訴代理人則反嗆,她是故意誣告。法官見雙方相持不下,主動遞出調解的橄欖枝,諭知明年3/12再開庭。
飛兒樂團於2018年解散,詹雯婷單飛後卻和陳建寧對簿公堂。詹雯婷認為,飛兒樂團在2013年簽約加入華研時,陳建寧、華研董事長呂燕清及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涉偽造她的簽名製作「保證書」,怒告3人偽造文書,陳建寧反控詹雯婷誣告、妨害名譽。檢方二度偵查後,認定詹雯婷親自簽名還告人,反過來起訴她誣告罪,陳建寧等人則獲不起訴確定。
陳建寧與詹雯婷。資料照。廖瑞祥攝
一審判決認定,保證書上的「詹雯婷」字樣是她本人簽名,但考量詹雯婷在2013年5月1日共核閱演藝經紀合約書、補充協議書(一)、通知書及保證書等4份書面文件,前兩份文件較長且充滿法律詞彙,有可能和其他兩份文件記憶混淆。
一審判決也認為,詹雯婷、陳建寧夫婦及何燕玲等人的對話內容裡,都沒有討論到詹雯婷和華研的合約問題,詹雯婷有可能誤認自己未在保證書上簽名,因而判她無罪。
二審今天首度開庭,詹雯婷霸氣出庭不認罪,她重申不知道有這份保證書,也絕對沒簽名,直到2019年,林雅涵(經紀人)轉給她才得知有這件事,「林雅涵跟我說,陳建寧告訴她,不要給我看!」她強調,保證書上的簽名不是她的筆跡,應該是後面才加上去的。
她發現陳建寧「偷簽約」這件事後,才知道自己被偽造名字,陳建寧還一直拿給別人看,她考慮到自己是獨立藝人,擔心這件事會影響到未來的工作,加上她不確定對方什麼時候會拿出來,因此先提告主張自己的權利。
她講到深處,情緒激動地說,「我已經不相信他(陳建寧)的話了,他從2013年到2015年之間騙我太多次了,我們之間存在太多協議書、備忘錄,我當初發現作假時,也發過存證信函給華研,被他們拒絕後,我才真的生氣了。」
詹雯婷說,「我屢次被騙,給他太多次機會了,關於樂團的東西都被他拿走,我不想計較了,但2019年發現被偽造文書後,真的是忍無可忍。2009年間,陳建寧自行註冊團名,2013年間我才發現,專輯明明是我們3人共同著作的,我卻沒有權利拿回母帶,他也不願意把條款(共同擁有母帶)加到華研的合約裡。我一忍再忍,一退再退。老實說,不是我不想跟華研簽約,而是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機會簽名。」
F.I.R吉他手阿沁(黃漢青)也曾出庭作證。資料照。侯柏青攝
至於告訴人陳建寧、呂燕清及何燕玲,今天都委託律師出庭。委任律師反駁說,詹雯婷完全知道自己有在保證書上簽名,而且她簽完約以後,也承認有找律師到華研討論合約,如果全部都是偽造的,為什麼需要討論合約?律師也主張,詹雯婷當初提告就是為了誣告陳建寧等人,而且,她迄今還在書狀及法庭上不停講述陳建寧在「偷簽約」,對陳建寧造成很大的傷害,陳建寧是很愛惜名譽的人。
告訴人律師則聲請傳喚華研副總李首賢再次作證,並希望由檢察官主詰問,詹雯婷律師則表明反對,認為沒必要再次請他出庭。
法官見雙方各說各話,當庭遞出橄欖枝,強調雙方曾是樂團成員,有一定信賴關係,未來也可能有機會合作,法官探詢雙方是否有機會透過調解修補關係?詹雯婷疑惑說,「我是被動的,可以尋求和解嗎?」陳建寧等人的律師則表示,要詢問告訴人的意見才能決定。
法官諭知兩造律師先行協商,命兩周內呈報是否有調解意願,全案定明年3/12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