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資料照。陳品佑攝
曾任連一鮑魚老闆的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嫌炒作多檔TDR(台灣存託憑證)遭起訴,一審判刑18年、二審2023年5月底改判17年6月,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部分罪名審理超過8年,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刑後,今天將7罪判刑30年5月,全案定讞。院方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台北地檢署將盡速傳喚入監,至於他要關多久,將另由高院訂執行刑。
最高法院今天做出自為判決,認定鍾文智涉嫌操縱歐聖、超級、明輝及特藝等4檔TDR,在炒作明輝和特藝部分因繫屬法院超過8年,因此依規定減刑,4罪分別判處4年、4年6月、3年3月及7年4月;至於他另涉犯炒作揚子江TDR、兩宗洗錢罪部分則駁回上訴,分別判處9年10月、8月、10月。刑期加總30年5月,不過,檢方將聲請高院另訂應執行刑。
一審判決指出,鍾文智利用10幾個實際掌控的證券帳戶,以連續「高價買入」、「低價賣出」或連續買賣而相對成交的方式襲擊5檔TDR。
調查指出,他在2010年1月4日到4月12日間,涉嫌拉抬歐聖TDR,以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的方式操縱價格,一口氣將歐聖TDR的價格從1/4的每單位收盤價10.15元一舉拉到4/12的收盤價14.25元,漲幅高達40.39%,獲利約5101萬7385元。
同年9月8日至同年10月18日間,鍾文智又炒作揚子江TDR,將揚子江從9/8的每單位收盤價20.1元一路炒到10/18的收盤價23.75元,漲幅18.15%,獲利高達1億8379萬9768元。此外,他也炒作超級、明輝、特藝等3檔TDR,獲利超過2億元。一審認定他套利逾4億7682萬5760元,重判他應執行18年有期徒刑。
鍾文智上訴二審後,合議庭認定鍾文智罪名均成立,但實際套利數字下修為4億4132萬2161元,刑度也跟著下修,改判應執行17年6月。他上訴最高法院1年多,最高法院今天做出最終認定。
實際上,鍾文智不只一次因為炒作TDR遭司法偵辦,他在2010年間就因為炒作新加坡「聯合環境技術公司」TDR,遭判刑1年8月定讞。他當年入獄前一度落跑,遭院檢發布通緝,事後檢警查出他企圖持假護照潛逃出境,將他逮捕入監。
鍾文智出獄後仍面臨官司,而他原本具保在外,二審合議庭審酌他被判17年6月重刑,有高度逃亡風險,前年10月間傳喚他到庭後,命他配戴電子監控設備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