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外觀。資料照片。侯柏青攝
警界風紀出包!桃園地檢署偵辦非法土方吳姓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桃檢昨天(4/23)指揮廉政署、桃園市警局及警政署政風室調發動搜索,檢方查出楊梅警分局黃姓、朱姓警員、桃園警分局陳姓警員與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張姓約僱人員涉嫌收受賄賂,將4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名同案被告經檢方諭知各以新台幣10萬元具保候傳。
桃園地檢署今天新聞稿指出,檢察官王念珩今年3月間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偵辦非法土方吳姓業者(在押)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發現時任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的黃姓及朱姓警員、桃園警分局陳姓警員,以及時任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張姓約僱助理涉嫌收受吳姓業者賄賂。
檢廉密集蒐證偵辦後於昨天發動執行,搜索被告等人住所及辦公處所共14處、傳拘被告6人及證人8人。
桃檢也指出,黃姓、朱姓、陳姓警員及張姓約僱助理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且所犯為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名被告諭知各以新台幣10萬元具保。
桃園市警局重申,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若違法從嚴究辦,以淨化警察陣容,維護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