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劉彩萱。資料照。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第9天審理剴剴案,惡保母劉彩萱今天再度暴哭認罪,承認怕失去收入才不敢「退貨」剴剴,案發後則受不了良心譴責及宗教因素而決定認罪,「我一直沒勇氣去面對,但內心的愧疚和自責一直都在,現在還是覺得刑責很可怕,但我不想再遭受內心、良心的譴責了。」檢察官則犀利提問她送剴剴去急診時「異常冷靜、事不關己」,甚至指示外傭Mira「不要跟警察說」,質疑劉彩萱妨害偵查,劉彩萱則坦承說謊,但否認施壓外傭。
北院今天進行量刑調查,由律師先訊問劉彩萱,劉彩萱開始解釋起當「保母」的始末,她描述,2022年(案發同年)她接受朋友建議接觸托育保母的工作,原本是向另一個基金會申請,但對方當時沒有需要托育的小孩,她才轉而向兒福聯盟申請擔任托育保母。
經濟狀況窘迫,不敢退回剴剴律師問她,「你和社工說過剴剴有狀況嗎?為何你沒有堅持拒絕帶剴剴呢?」劉彩萱說,當時有社工告訴她「盡量不要挑小孩,不然排床位比較難一點,我怕堅持要退這個孩子,會面臨到我沒床位可以接;我沒接到案子就沒辦法收托小孩,可能會影響到當下收入,所以沒堅持讓社工帶走。」
律師問到她的經濟狀況如何、有沒有負債?劉彩萱解釋了她窘迫的經濟狀況。
劉彩萱說,先生曾用她的名義向銀行貸款百萬,先生自己也有負債,她和銀行進行債務協商,花了幾年時間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債務還清,先生的債務她則不清楚。她也說,現在居住的房子是跟姊姊租的,直到2023年12月(帶剴剴期間)已經欠租一年多,大概有10多萬房租沒給。「姐姐沒跟我追繳,但她雖然沒開口,但我還是認為必須要繳,我選擇不欠,依能力盡量償還。」
律師表示,你從2023年4月開始擔任保母,月收入多少?劉彩萱說,我月收入5萬多元,是她人生中收入最高的時候,她如果不照顧剴剴,將來可能會面臨在兒盟接案困難、收入銳減的狀況。
律師反問她,「如果有人跟你說,兒盟不會這樣就不派案,你會更有勇氣堅持(退回孩子)嗎?」劉彩萱堅定表示,「對!」律師另問她「超渡法會」的事,「法會誰安排的?誰建議的?」劉彩萱解釋,當時是北投玄天宮的宮主娘建議辦法會幫剴剴超渡,劉若琳也贊成這件事情,原本超渡的疏文寫在紙上就好,但宮主娘建議她把疏文先打出來給她看,她就用劉若琳的手機做擬稿,她的主要訴求是請神明帶領剴剴平安順利抵達往生淨土,玄天宮的其他信眾建議她要附加其他訴求,例如要求不要過高的賠償金,她才填上去,後來疏文就燒掉了。
劉彩萱邊哭邊說,12天的法會,她天天參加。
律師問她,「你誠心想向他(剴剴)道歉嗎?為什麼沒跟任何人講(有疏失)這件事?」劉彩萱仍說,「我真的沒有勇氣面對。」剴剴在周保母家時,非常健康、活潑可愛。翻攝臉書北市幼童受虐案-連署嚴懲失責單位。
認罪兩原因:良心譴責、宗教因素律師另問她,為什麼在疏文寫下「懇請剴剴原諒阿姨自己所犯下的疏失造成的損害」?劉彩萱解釋,「我認為孩子在她手上沒了性命,我要負疏失責任,我對他(剴剴)造成傷害,讓他失去寶貴生命」,劉彩萱說,這些綑綁剴剴等疏失,她沒有跟任何講過,「我就自己心中知道。」
劉彩萱說,當時有透過律師想跟家屬談和解,但家屬好像沒意願,她說,自己有買保險的習慣,有請律師詢問業務員保單是否能解約、剩下的價值準備金是多少,想用保險的錢做賠償,她印象中應該有80到100萬元。
律師問她,為什麼當初不告訴警察有捆綁等行為,起訴後才承認有凌虐?為什麼一直到現在才認罪?劉彩萱說,「我一直沒辦法有勇氣去面對,我內心的愧疚和自責一直存在,一直沒有遞減只有遞增,我沒有勇氣,所以我不敢坦承,我怕負擔刑責。」律師又問,「那你現在覺得刑責不可怕了?」劉彩萱崩潰回答,「還是很可怕,但是我不想要再遭受內心的譴責,良知的譴責。」律師再問,「鑑定人去年10月訪談你時,你說沒注意到剴剴體重減輕,你在說謊嗎?為什麼要說謊?」劉彩萱說,「對,我說謊,我就是不敢面對….」
律師說,「以你的宗教信仰觀點,對剴剴的不當行為,會出現什麼後果?你相信剴剴有一天會對你討報應嗎?宗教是你願意面對法律的原因之一嗎?」劉彩萱掩面表示,「對!」劉彩萱(左,遮臉者)說詞疑袒護妹妹劉若琳(右)。資料照。侯柏青攝
檢察官揪這堆事,轟劉彩萱說謊但公訴檢察官林岫璁對她的認罪態度感到質疑,他連珠炮似地問劉彩萱,「你有罰站過相同年紀的小孩嗎?有用木乃伊式包覆或綑綁過他們嗎?」、「相同的情境,其他人如果做了像你對剴剴一樣的手段,這裡面有任何一樣是你所知、所學的『正當保母手段』嗎?」劉彩萱被問到啞口無言,只能否認。
檢察官直問,「你認為剴剴不好照顧嗎?」劉彩萱承認,「我當時這麼認為,但我沒有通報給社工陳尚潔,因為通報給她,兒盟應該不會讓我照顧。」檢察官表示,「你主張剴剴是高需求幼兒,對外尋求協助不當造成,實際上你有尋求過協助嗎?」劉彩萱坦承,「沒有尋求過協助,因為我怕失去當下所擁有的收入!」
檢察官又劈頭問她,「周保母不是有交代你多抱抱他、多愛他嗎?」劉彩萱沉默之後,緩緩表示,「我忘記了!」
檢察官接著問劉彩萱,當時她把剴剴送到醫院急救時,自身的狀況如何?劉彩萱馬上說,「我很緊張,心跳加快」,但檢方卻舉出急診室醫師的證詞戳破供詞,醫生證稱「劉彩萱當時『異常冷靜』,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劉彩萱還冷靜地向醫生謊稱「剴剴有喝牛奶,活動力都正常」。劉彩萱喃喃自語說「我有跟醫生這些話嗎?」,她回想,當天是兩個警察陪她在急診室外面等待,但她後來又改口說,忘記有沒有接觸過醫生了。
檢察官再拿醫生證詞K她,表示劉彩萱當晚甚至還跟醫生說「很晚了社工聯絡不到了」?劉彩萱馬上回防,「我一直都在連繫陳社工,我有跟陳社工說,警察說你一定要到,陳社工說要聯絡家屬,大致對話就是這樣。」
但檢察官仍沒放過她,進一步表示,「12/24你接受警察和檢察官訊問後,12/26,你馬上就跟外傭Mira說不要告訴警察看到或聽到些什麼」,有沒有這件事嗎?」劉彩萱表示,「我跟Mira說,小孩子狀況就是『噎奶』,來不及急救就沒了性命,我是跟她說,警察可能會來找你,不知道的就說不知道,不要亂說,Mira講的跟我認知的不一樣。」檢察官直指「你認為案發後你有妨害偵查嗎?為什麼急診室醫生和Mira說的,都跟你講的都不一樣?劉彩萱淡淡地說,「有吧,我就是不坦承、不夠勇敢。」檢察官表示,「宮廟疏文是要引渡剴剴,也寫到不要受牢獄之災,你希望是哪一個?」劉彩萱表示「都有吧!」檢察官問她,「你到審判中,經過醫師講解,你才知道行為對小朋友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害,是這樣嗎?」劉彩萱靜默,然後補了一句「在這之前我是這麼認為」。檢察官質疑她,「你剛剛為什麼又說,你在擬疏文時就知道你的行為造成剴剴死亡?究竟哪一個才是對的?」劉彩萱表示,「都是對的,是我沒有面對刑責的勇氣。」
聲援剴剴的民眾自製海報標語,到台北地院撻伐惡保母,高喊「判刑加重,無可教化」。資料照。侯柏青攝
審判長一個問題問倒劉彩萱國民法官則質疑,「你說聽完醫生講解才決定認罪,難道你以前都沒有看過鑑定報告嗎?」劉彩萱說不出口,僅表示,「我因為自己的擔心害怕才想隱瞞。」
受命法官則詢問她,「案發後有沒有跟其他家人說明過本案內容?」劉彩萱否認,強調「沒有太多時間接觸,案發後我就忙著做法會,沒時間跟家人接觸細說情況,我兩邊跑,我兒子很晚回家所以比較少碰到,先生在客廳看電視,看累就會睡覺,我們會碰面但沒辦法談論,而且有幾天,我是睡在北投宮廟幫小孩守靈。」
受命法官則詢問案發後,她為什麼要用先生的手機傳送資料給律師?劉彩萱表示,當時親友幫她找律師,律師表示為了避免時間太久忘記事情始末,她因此約了親友由她口述統整案情,再把資料傳給律師,而她因為手機被扣押了,只好用先生的手機傳送。
受命法官質疑,「你那時候告訴家人和律師的內容不實在吧!」劉彩萱表示,「我忘記那時的內容是什麼,但應該是吧,我有所隱瞞。」審判長則問她,「你目前仍認為剴剴頭部傷勢及醫生認為是綑綁傷勢以外,都是他自摔或行為偏差導致的嗎?」劉彩萱沉默,審判長問她,「你針對我的問題回答!」劉彩萱仍沉默,然後表示,「對不起,我錯了,對不起…應該是說是我造成的。」
審判長問她,「你認為你造成了什麼?」劉彩萱說,「造成他各種傷害!」審判長問,「審理到目前為止,你認為在本件你做錯了什麼事?」劉彩萱說,「對孩子的傷害太深,導致他喪失無辜的生命…我不該用不恰當行為照顧剴剴,讓他深受這麼大的痛苦,是我的錯!」審判長再問她,「辦法會的錢是誰負責的?」劉彩萱說辦法會要30萬,她把那幾個月帶剴剴的錢大概10萬元領出來,劉若琳幫她湊了10萬元,剩下10萬就向玄天宮的宮主娘拜託,最後把法會辦了。
審判長好奇問她,「這是劉若琳借你的還是無償提供給你的?」劉彩萱說,這是劉若琳借她的,當初她向劉若琳提議,劉若琳跟她說「很好、可以」。審判長質疑,「辦法會為什麼要經過劉若琳同意?」她無奈地說,法會是宮主娘建議的,劉若琳也認為要辦,劉若琳願意幫忙湊錢才可以完成法會。
劉彩萱迄今仍說關鍵證人、外傭Mira證詞有認知錯誤。資料照。侯柏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