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示意圖。取自Pixabay
年近50歲的婦人,20年前結婚前夕,與前男友告別時被迫與對方發生關係,事後還發現懷孕了,由於不知道小孩到底是丈夫還是舊情人的種,婚後一直活在焦慮之中。只是該來的還是跑不掉,隨著小孩漸漸長大,丈夫越看越不像他,進行親子鑑定後發現小孩真不是他的,氣得提起否認親子之訴,婦人的小孩得知後要與親生父親相認,但對方不想破壞自己建立的家庭,一直拒絕承認。婦人難過不知該如何是好,決定控告舊情人在20年前違反她的意願性侵她,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沒有事證可以證明被告有違背婦人的意願,只能處分不起訴。
時間回到20多年前,1對相交多年的年輕男女因故分手,分手後2人又各自有了新戀情,女生最後答應戀人的求婚,而男生在得知舊情人要結婚時,與對方連繫,想要告訴她自己也有了對象要結婚了。
在女生要結婚前3個月的某一天,男生開車前往女生住處,載她到碧潭停車場,男子在告訴她自己要結婚的喜訊同時,也希望能夠與她繼續保持親密的關係,女生聽到無法接受不願答應,但在車內男子竟跨座到副駕駛座上,與她發生了關係。
由於這次雙方都沒有做保護措施,兩週後由於月經遲遲沒來,女子驗了發現竟然懷孕了,由於在與舊情人發生關係的前3天,才與即將結婚的現任男友發生關係,這個小孩到底是誰的,她一直弄不清楚,她曾私下去找前男友,但對方聽到懷孕,立即斬釘截鐵的說小孩是她男友的,要她回到男友身邊,快快結婚。
最後女子還是選擇與現任男友步入婚禮,婚後沒多久就產下一子,女子的丈夫高興得不得了,但女子卻擔心害怕,因為她一直無法確認小孩到底是誰的種。
而她擔憂的事,隨著小孩漸漸長大有了微妙的變化,由於丈夫越看小孩越不像他,因此偷偷去做親子鑑定,沒想結果小孩真不是他的,氣得提起否定親子之訴。
而小孩在得知叫了20年的爸爸竟不是自己的親爸爸,追問母親爸爸是誰,此時年近半百的婦人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將實情告訴小孩後,小孩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此時已有美滿家庭的男子,不想因此事毀掉幸福生活,一直不願面對,但法院最後依照客觀事實,判定雙方親子關係存在。
這一連串的事件,揭開了婦人最不願面對的往事,婦人見到舊情人的冷漠,決定替20年前的她討回公道,對舊情人提起告訴,指控對方當時在車上違背她的意願性侵她。
男子到案後坦承那一天確實有與告訴人發生性關係,但他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堅稱那一次是你情我願。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僅有告訴人單一指訴,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被告有違背告訴人的意願強迫發生性關係,最後以罪嫌不足,將被告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