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侵示意圖。本報繪製
安親班負責人凃姓男子涉嫌用手指性侵一名有心智障礙的8歲女童,女童受害後屢出現「自行脫褲」等異常行為,某天她無意間告訴媽媽「凃老師摳屁屁」,其後更示範「摳屁屁」動作,家屬錄下「示範片」後提告,凃男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凃男在法院應訊時否認犯行,更辯稱家長逼簽自白書。一審重判7年半,上訴後一度改判無罪,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二度判處凃男7年半。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女童2015年間進入安親班,凃男明知她未滿14歲而且具有心智缺陷,竟然在教室裡伸手進入女童內褲摸下體及指侵得逞,女童事後出現自行脫褲等異常行為,她偶然向媽媽吐露「凃老師摳屁屁」,還示範「摳屁屁」動作,媽媽才確認女兒遭侵害。
受害女童向法官描述,老師在她睡覺的時候摸她,老師有一次在樓梯間「摸尿尿的地方」,但當時同學都走了,旁邊沒有人。媽媽則證稱,某一次在幫女兒洗澡的時候,女兒突然摀住陰部說「凃老師摳屁屁」,然後拒絕洗澡,媽媽事後耐心等待,女兒才示範凃老師的舉動,並稱「一直摳摳」,媽媽心碎錄影並報警處理。
法院傳喚女童的老師們作證,老師紛紛向法院證稱,女童在學校時曾談到「壞老師(即涂男)在安親班玩摳屁屁遊戲」,女童也曾「小小聲」、「肩並肩」的告訴老師秘密,「(凃)老師手有伸進去,褲子下面的器官裡面」。老師也說,女童在該段時間頻頻出現異常,例如某次接受治療時,突然很生氣的要老師「把腳張開」,甚至想強行扳開老師的腳,也會無預警將衣服掀起來拉到胸口或把裙子撩起來,甚至會連內外褲一起脫到膝蓋。
而女童畫水彩時,有時會突然把所有顏色弄黑,然後用筆觸大力去刷色,顯示可能經歷創傷和壓力。此外,女童也密集出現和「性」有關的脫序行為,顯示性早熟。媽媽在案發後緊急幫她更換安親班,當時老師還不曉得本案存在,曾想詢問女童發生什麼事,沒想到一講出關鍵字「凃老師」,女童馬上尖叫,老師不敢再問,認為女童確實出問題。
法院傳喚凃男,他否認強制性交或猥褻,至於他曾於2017年簽下自白書,他撇清說,那是女童家屬逼他簽的,並非他的本意。一審依據女童陳述、證人供述等旁證,認定他說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7年半,強制猥褻部分無罪;不過,二審峰迴路轉,認為媽媽雖然提出自行錄影的「示範遭性侵」檔案,但合議庭送交鑑定後,認為女童無法理解媽媽提出的問題, 且詢問時有誘導情況,加上女童無法明確陳述是否遭性侵,判凃男全部無罪。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凃男涉嫌強制猥褻部分無罪定讞,但加重強制性交罪部分,最高法院則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今天逆轉原審見解,合議庭認為,依據卷內事證,可以證明凃男性侵被害人得逞,一審僅認定凃男摸女童下體及手指伸入外陰部,不符女童處女膜不完整的事證,因此撤銷改判7年半。至於凃男被訴涉及強制猥褻罪部分,因為強制性交的階段行為,不另外論處罪名。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