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殺死2人上訴稱「國民法官開庭睡覺」! 清潔工王建明二審仍判24年

    2025-07-31 10:32 / 作者 侯柏青
    國民法官法庭。廖瑞祥攝
    前北市環保局清潔工王建明,和同事高男因故吵架,高男夥同廖姓、李姓男子尋釁,王建明竟拿折疊刀一口氣刺死高男、廖男,一審國民法官重判24年。他上訴二審時,律師團一度主張「國民法官開庭睡覺」,創下《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首例;但二審合議庭今天駁回上訴,仍維持24年重刑。全案可上訴。

    調查指出,59歲男子王建明和時年56歲的高姓男子為台北市環保局「以工代賑」的員工,兩人自小就認識,2023年間,兩人因工作細故吵架,高男於同年11/16凌晨帶廖男、李男找王建明談判,高男自己身上帶著兩把水果刀,廖男則攜帶警棍防身。

    沒想到,王建明卻更高招,直接亮出刀柄15公分、刀刃12.5公分的折疊刀,雙方互相砍殺,王男拿摺疊刀刺向高男胸部,另狠刺廖男大腿和臀部,3人均送醫急救,但只有王男搶回一命,其他2人都因為大量出血不治。

    一審由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王建明抗辯「正當防衛」,但合議庭從監視器認定他罪證確鑿,審酌他犯案「手段凶殘」,今年2/21依兩個殺人罪各判處12、14年,應合併執行24年。王建明上訴拚輕判。

    高院日前開庭,王建明坐著輪椅出庭強調「沒意見,身體壞了了(身體不佳)....」而辯護律師則認為,王建明沒有殺人犯意,主張當天對方來尋釁,王建明衝下樓時,手上沒有握折疊刀。辯方也主張調查王建明是否具備就審能力,聲請精神鑑定。

    律師團也當庭強調,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須直接參與法庭活動,即「直接審理原則」,但律師團主張,3號國民法官實際上「長時間處於睡眠狀態」,沒有實際參與法庭活動,無論判決評議結果如何,都違背《刑訴法》、《國民法官法》的事由,認為法院組織不合法,導致判決違背法令。

    辯方強調,當時在一審休庭時聽到在場的法院相關人員轉述,因此聲請傳喚該名法院人員作證,也聲請傳喚一名吳姓旁聽民眾作證。但檢方不苟同辯方意見,認為只需要調取評議結果等物證確認。

    不過,合議庭並未採納見解,今天判決結果仍駁回上訴,王建明仍維持一審刑度24年,全案仍可上訴。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