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噁!女客免洗杯接4歲兒尿「丟桌上」 店家氣炸po上網公審下場曝

    2025-08-17 19:57 / 作者 曹岡陽
    位在比利時知名的尿尿小童。取自Google Maps
    台中市一家沒有設置廁所的餐廳,2024年9月爆發顧客與老闆之間的糾紛,一名媽媽帶著4歲兒子和友人用餐時,兒子突然尿意來了,因店家沒廁所,媽媽便拿出自備的免洗杯裝尿,後來直接丟在桌子上離開。餐廳老闆氣炸,將監視器影像截圖並po上網公審,媽媽得知後,認為影像有孩童裸露性器官為由因而提告,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認定老闆犯罪情節尚未到無可原諒程度,依散布兒童性影像處6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蔡姓老闆在豐原區經營螺獅粉店,去年9月中午,這名媽媽帶著4歲兒子與林姓友人到店用餐,兒子想要上廁所,該名媽媽就當眾拿出自備免洗杯,承接兒子排放的尿液,甚至完全沒告知店家,離開時就把杯子留在店家桌上。

    事發時,同行林男懷疑男童疑似也尿在自己車上,於是當天就拿出手機錄影,想要確認此事。

    蔡姓店長調閱監視器後,對此深感不滿,把影像截圖發佈在IG、Threads、臉書帳號,其中未公開IG帳號發布之影像並未有馬賽克。男童母親看見後,不滿影像在網路流傳,報警提告。

    蔡姓老闆向檢方坦承有散布本案性影像,但否認犯行,表示餐廳經營者,看到尿尿行為以及杯子放在桌上,當然會有情緒,且認為IG貼文要好友才能看見,主觀上並無犯意。林姓友人則說,他因男童尿在車上因此才錄影跟男童媽媽說,拍完就刪除了。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老闆跟林姓友人是成年人,卻拍攝男童性影像,對於其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不過法官同時也考量,兩人犯後坦承犯行,也都和媽媽和解賠償完畢,客觀上堪憫恕,皆依散布兒童性影像處6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曹岡陽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