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華涉妨害名譽案開庭。資料照。李政龍攝
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2022年在臉書兩度發文指控,前醫勞盟的劉姓醫師在2019年於時代力量黨員大會上發表歧視「原住民」及「女性」的言論,一審依兩個加重誹謗罪判拘役60天。史書華上訴仍不認罪,二審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判決結果,全案有罪定讞。
檢方查出,史書華在2022年4月29日下午9時23分,在臉書粉絲專頁「孟買春秋」貼文留言處寫「劉OO 台大金山急診室主任 醫勞盟理事 台北市諮詢委員 時代力量黨員 之前在時代力量發表歧視原民的言論。」史書華說,「其實原住民住在山上很多都很有錢」、「少數民族或女性應該靠他們能力就好」、「我沒有歧視原住民,只是我覺得決策委員要依照能力」。他另提到,對方常用醫勞盟官方粉專發表個人意見 。
同年5/20,史書華又在臉書上揭露,「我又被告了…現在收到新的了」,再度指出上述言論,他還說,「不知道我寫這些妨害他什麼名譽了?」劉醫師怒告兩個加重誹謗罪。
史書華在一審時承認誤植,但撇清犯罪,一審不採信其見解,依兩罪分別判處拘役30天、40天,應執行拘役60天。檢察官認為量刑太輕,史書華則自認無罪,雙雙上訴高院。
高院開庭時,史書華承認貼文,但仍堅稱「法律上不構成犯罪」。他強調,當下撰文的時候,主觀上認為這些言論是劉醫師講的,他強調,2019年就有媒體報導過相關新聞,他和朋友聊天時聊到這件事,有人跟他說過「這些話是劉醫師講的」,他忘了是誰講的,2022年間,他就是「憑印象」發文。
法官問他「為什麼會相信這個人講的?」史書華回應,他不確定醫勞盟的友人有沒有參加時力聚會,但有很多朋友都跟劉醫師有共事經驗,他也和劉醫師一起參加醫勞盟,當年他擔任醫勞盟副秘書長、劉醫師是理事,他認為劉有可能出現類似言論。
法官另追問他,就算一開始不是有心(誤植)的,發文前有善盡那些查證義務?史書華表示,他沒辦法確認真假,只能憑2019年的印象以及和朋友討論的結果發表文章。檢方偵查時,他在網路上找到當年的錄音錄影,耗費大量時間逐一確認,才知道劉醫師沒有講這些,但他仍強調,「我沒有明知而故意犯罪的狀況。」
不過,二審合議庭並未採納檢辯見解,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理由指出,依卷內事證足以認定,史書華在貼文指摘劉醫師發表歧視言論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貼文內容足以貶損劉醫師的名譽及社會評價,事 證明確,史書華涉犯兩個《刑法》加重誹謗罪無誤,原審的認事用法沒有違誤或不當,他否認犯罪的主張不可採信,應該駁回。
合議庭認為,一審已經詳細審酌史書華的犯罪手段等量刑因子,量刑並沒有違法不當,檢方上訴要求從重量刑也無理由,一併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