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康友案的前董事長黃文烈(左)及涉嫌炒作權證的前立委吳光訓(右)。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康友-KY董事長黃文烈涉嫌夥同印尼籍中國房地產大亨王命亮(通緝中)在境外設立空殼外資康友,打「鮭魚返鄉」旗號風光返台上市,卻幹起證券詐欺、詐貸及洗錢、炒股等醜事,不法所得高達229億元,害股票淪為廢紙。一審判黃文烈25年、前立委吳光訓8年半、勤業眾信會計師施景彬及江明南各判2年半;二審今天加重改判黃30年,另併科罰金5億元,而吳光訓改判8年4月,兩名會計師改判2年4月。可上訴。
一審判決認定,黃文烈和王命亮均為康友實際負責人,卻長年利用「虛灌銀行存款金額」及「不揭露設定動產抵押訊息」手法,造假康友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藉由股票上市辦理公開承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再用黃文烈本人、康友、康友子公司方泰及方柏、康友原始股東DOWN MAPLE、MAX MARKET、PROFIT GATE等公司等名義向銀行詐貸。
投資人誤以為康友財務健全、獲利可觀且前景可期,因而砸大錢買下康友股票,銀行也被矇蔽,准予核貸或接受以康友股票設質擔保接受讓黃文烈擔任連帶保證人而同意放款。
涉及康友案的前董事長黃文烈(平頭者)。資料照。侯柏青攝
一審認定,黃文烈等人安排空殼的康友於2015年3月25日上市,旋即安排康友原始股東,在集中市場陸續出脫無償取得的持股變現,黃文烈等人再將犯罪所得匯到海外帳戶以躲避追查,遂行證券詐欺、向銀行詐貸及洗錢等行為,共計取得美金1億9899萬3947.19元(逾台幣64.4億)及新台幣164億6856萬1289元,獲益超過229億元台幣。
至於炒作康友部分,一審認為,黃文烈和股市炒手陳民郎(後續接任康友董事長)、前立委吳光訓、三洋維士比董事長陳玉蓮與胞弟陳和順,以及鄭光育(北院通緝中)、鄭炳強(廈門「富德勝」金融集團總裁,北檢通緝中)、金愷(身分不詳,北檢通緝中)、簡銘皇(作手,北檢通緝中)、吳濱濱(康友董事會特助,北檢通緝中)等人,用各自或共同利用實質掌控的證券帳戶操縱康友股價,而被告黃耀弘(盤商)、江宗星(作手)等7人則以出借帳戶、協助處理金流或親自下單等方式,共同參與操縱康友股價。
該炒股集團從2018年8月24日到同年10月22日為止,持續以相對成交、假買單賣單等方式操縱股價,共計獲利5億2845萬9994元,不法集團的炒作也將康友炒成生技股王,一審重判陳民郎、吳光訓、陳玉蓮及陳和順等人7年半到9年不等,而黃耀弘等7人未實際獲利,依《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
二審今天宣判,黃文烈改重判30年,併科罰金也從一審的200萬元加重到5億元,其他主要被告刑度均微幅下修,吳光訓改判8年4月,陳民郎改判7年4月、陳和順改判7年10月、陳玉蓮改判8年10月、黃耀弘改判3年8月、施景彬和江明南改判2年4月;僅作手江宗星從4年2月改重判7年2月。
二審主要被告、職稱及刑度1、黃文烈,康友前董事長,合併執行30年
2、吳光訓,前立委,有期徒刑8年4月
3、陳民郎,康友前董事長,有期徒刑7年4月
4、陳和順,三洋維士比大股東,有期徒刑7年10月
5、陳玉蓮,三洋維士比董事長,有期徒刑8年10月
6、黃耀弘,盤商,有期徒刑3年8月
7、江宗星,作手,有期徒刑7年2月
8、施景彬,勤業眾信會計師,有期徒刑2年4月
9、江明南,勤業眾信會計師,有期徒刑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