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管收後,執行員押解陳男(紫衣男)前往管收所。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因整合燕巢區土地後出售,獲利約400萬元,但未依法申報並繳納房地交易所得稅,導致國稅局核課其2021年度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166萬3841元,另裁處罰鍰72萬7566元,合計欠稅與罰鍰近240萬元。由於陳男拒繳也不配合,還揚言要執行人員通緝他,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認定陳男己具備管收事由,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將他解送至管收所執行。
高雄分署指出,陳男除拒絕地政士協助申報外,還將戶籍設於戶政事務所,疑似企圖規避稅務核查及強制執行程序。案件移送執行後,高雄分署多次透過電話及實地聯繫,但陳男均不予回應,甚至揚言要執行人員通緝他。高雄分署因此依法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拘提。不料當執行人員持拘票到陳男居所執行時,其仍拒絕配合到場,最終在警方協助下完成拘提程序。
陳男被強制帶至分署後,於出售土地所得的772萬餘元資金流向未做合理說明,僅聲稱資金已經花用殆盡,他還辯稱台積電在他其出售土地2週後才宣布設廠,導致其以低價出售不動產,所得差額不多,同時他還拒絕提出清償計畫或交代資金流向。
高雄分署此認定其具備「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而故意不履行」、「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拒絕報告財產狀況或虛偽報告」等管收事由,依法向高雄地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並由高雄分署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
高雄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納稅,如遭移送執行,應主動繳清欠款或提出合理清償計畫,以免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同時提醒民眾提高警覺,不要輕信來路不明的通知或訊息,以防落入詐騙集團陷阱。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保障自身財產權益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