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吳亞芝(左)遭職務法庭判罰俸10月,法務部上訴建議免職。資料照。李政龍攝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涉7度將起訴書及律師狀LINE給律師男友朱一品,事後驚爆朱捲入詐團案遭起訴,法務部及監察院將吳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吳亞芝僅「思慮不周」,加上起訴書嗣後會公開且其多傳送節錄版,判罰俸10月。不過,法務部認為,吳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罰俸10月過輕,提上訴拚免職,並建議轉任檢察事務官。
調查指出,律師朱一品捲入「通靈律師」鄭鴻威涉及的詐團案件遭起訴,赫見LINE帳號「芝豬精」的檢察官女友吳亞芝涉及兩大嚴重違失。其一是,她3度登入檢察官書類系統查詢起訴書或不起訴書,節錄後LINE給朱一品參考,她也曾在朱一品拜託下,將朱擔任辯護人的起訴書傳給對方且沒有遮蔽個資。其二是,吳亞芝曾在朱一品拜託下,兩度把辦案製作的被害人表格、起訴書及當事人刑事陳述意見書首頁照片,轉傳給朱一品參考,她為了紓發情緒,也曾將偵查案件的刑事準備狀傳給朱一品,且未遮掩姓名。
吳亞芝涉洩密被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議處,刑案部分,桃園地檢署認定她未觸法而簽結,檢評會則展開激辯,最後多數決認定她不涉洩密但有行政責任,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不過,檢評會有4位律師委員聯手撰寫不同意見書,認定她涉及洩密。
監察院則加碼認定,吳亞芝在上班時間盯梢監看鄭鴻威的派案群組「琦勝和他的快樂」,還告訴男友「好吧,我只是覺得這個是打進去這個『詐騙圈子』的好機會」,積極鼓吹朱一品和鄭鴻威洽談合作,吳亞芝明知朱一品涉及犯罪且違反偵查不公開,身為檢察官卻沒有依法偵查,均涉及違失。
律師朱一品捲入詐團洩密案遭起訴。資料照。呂志明攝
對此,職務法庭第一審看法不同。
由3名職業法官及2名教授參審員組成的合議庭,認為監察院指的「派案群組」,只是吳亞芝參加律師職前訓練的同學群組,並非專屬派案使用。根據她和朱一品的前後對話語意,吳只是關心支持男友的事業,並非鼓吹他打入詐團,況且兩人在對話時,朱一品尚未和鄭鴻威密集接洽,這部分不涉違失。
合議庭也認為,吳亞芝確實為了向男友抒發情緒而洩漏資料,且沒遮掩個資,就輕率提供和偵辦無關的資料給朱一品,已貶損檢察官聲譽,情節嚴重。但合議庭考量她只擔任候補檢察官2年多,而2020年到2023年度的職務評定均為「良好」,認為她擔任檢察官尚有「努力學習精進」的意願,且她傳送的資料多為節錄本,應無意對外揭露案件全貌,資料也沒有真正外流,實際妨害輕微。
合議庭也認為,朱一品從事律師,和當事人有秘密溝通的空間,由於沒證據顯示朱一品有詳細告訴吳亞芝狀況,吳有可能無從了解,衡量吳亞芝未達「不適任檢察官」程度,決定罰俸10月。
法務部不滿輕判,已向職務法庭第二審提上訴,建請法院改判「免職」並轉任檢察事務官,全案將加開新戰場。
通靈律師鄭鴻威當詐團軍師被訴,全案仍在台北地院審理。資料照。呂志明攝